乡村振兴需要“新乡贤”的带头引领
原标题:乡村振兴需要“新乡贤”的带头引领
徐晓兵
“德不优者,不能怀远;才不大者,不能博见”。农村发展既离不开干事创业的“知识精英”、“财富精英”,也需要维系文化传承和维护社会和谐的“道德精英”。“乡贤”能够以其道德权威来影响和教化民众,是对基层治理的一种有益补充。这几年,在“乡贤”的引领带动下,水阜镇催生了一大批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弘扬正确的价值观,引领社会新风尚。(详见6月3日《兰州日报》1版)
“乡贤”是中国数千年的传统农业社会特有的社会文化产物,是中华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特点。在传统的乡村自理自治过程中,“乡贤”的作用集中体现在建设家乡、改善民生、教化乡里、谋利桑梓等方面的群体追求和故乡情怀,为社会的稳定、文明文化的传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而现在我们重提和重建“新乡贤”文化,则是借助传统的“乡贤”文化形式,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以乡情为纽带,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嘉言懿行为示范引领,推进乡村治理和文化建设,这既有利于延续传统文明、涵育文明乡风、促进共同富裕,也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不断融入现代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当前中国农村发展存在不少问题,很多贫困地区都普遍存在着“文化落后、无劳动力、思想意识淡化、交通闭塞”等现状。很大程度上这是由于“能人”的流失造成的。尤其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很多能人、文化人、劳动力都纷纷转移到了城镇,导致农村缺乏“带头人”、“明白人”和劳动力。现在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战略,靠谁来带头和实施?除了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推动和驻村干部的助力,更需要发挥当地群众发自内心的主动性、积极性。而发掘这种内生动力,新“乡贤”们能起到切实的带头作用。
在水阜镇普通村民的眼里,“乡贤”都是品行端正、素有威望的“头面人物”。他们干事兴村,德化育人,引领风尚,用自己的善行义举为乡民树立了榜样,成为道德教化的楷模、农村经济发展的砥柱、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成为促进家乡发展、推动社会多元共治的力量源泉,也让乡亲们感受他们浓郁而热烈的乡土情怀。这就是新时代的“新乡贤”。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全面部署乡村振兴战略。从这个意义上说,“新乡贤”正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践行者和引领者。虽然今天中国的社会结构已不同于传统社会,那种带有宗族色彩的传统“乡贤”已消失于历史洪流之中,但造福桑梓、急公好义、敦化风俗的乡贤文化并未过时,“新乡贤”的嘉言懿行仍然能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发挥垂范乡里、涵育文明的引领作用,产生“见贤思齐”的示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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