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 1.28亿元将推动兰州市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发展
原标题:扶持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
1.28亿元将推动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发展
中国甘肃网5月2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蒋凌)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5月28日,记者自市财政局获悉,我市于近期制定了《兰州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方案》,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级财政筹措资金1.28亿元,推动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全面发展。
村集体经济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贫困村增产增效、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重要物质基础。抓实贫困村集体经济,找准突破方向和着力重点,是推动贫困地区实现“输血”向“造血”转变、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的一剂“良方”。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不可小视。作为我国治理组织的“末梢神经”,乡村两级承担着治理基层的重大责任。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的强与弱,直接关系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成效,关系着百姓生活水平的高与低。因此,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兰州市市委、市政府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根据《兰州市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方案》,按照“扶持薄弱村、发展中等村”的原则,2018年我市重点扶持榆中县114个、永登县102个、皋兰县32个、七里河区8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全市2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达到5万元以上。2019年至2020年,支持全市474个非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到2020年,实现全市730个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
2018年,我市重点扶持全市2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根据《扶持方案》,市级财政对全市2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照每村50万元安排发展补助资金,共需资金1.28亿元。为保障政策尽快落实到位,市级财政在全市财政收入增幅放缓、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困难等不利因素下,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支出,全力筹措资金。近期,市级财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1.28亿元已全部下达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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