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拟表彰2018年度“甘肃省五一巾帼奖”集体和个人
原标题:我省拟表彰2018年度“甘肃省五一巾帼奖”集体和个人
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四种方式进行反映
中国甘肃网2月28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李辉) 2月27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拟对兰州客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运中心站等50个“甘肃省五一巾帼奖”集体和郭星等50名“甘肃省五一巾帼奖”个人进行表彰,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从即日起至3月2日期间,可通过电话(0931—4894106、8821512)、电子邮件(gsspzbgs@163.com、gsng1411@163.com)、信函(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8号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26号甘肃省总工会)、传真等方式向2018年度“甘肃省五一巾帼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据了解,此次表彰,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甘肃省五一巾帼奖”的通知》精神,经各级人社部门和工会组织逐级推荐,2018年度“甘肃省五一巾帼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请2018年度“甘肃省五一巾帼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对兰州客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运中心站、定西市通渭县乐百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创新班班组等50个“甘肃省五一巾帼奖”集体和郭星、王亚萍等50名“甘肃省五一巾帼奖”个人进行表彰。
2018年度“甘肃省五一巾帼奖”集体名单及个人名单详见兰州晨报大陇网及掌上兰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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