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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兰州市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销售网点2018年1月份煤炭抽检结果公示

18-02-09 08:39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编辑:叶满山

  (2018第2号)

  根据《兰州市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兰办字﹝2017﹞76号)、《兰州市2017-2018年度冬季工业污染防治和煤炭市场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兰工治污办﹝2017﹞9号)部署,2018年1月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兰州市冬防煤炭重点管控区域内煤炭专营市场及二级配送网点销售的煤炭开展随机抽样并检验,现将抽样检验结果公示如下:

  一、兰州卫能煤炭专营市场(主要销售民用无烟块煤)

  (一)民用无烟块煤。煤质指标要求:灰分≤16%、挥发分≤10%、全硫≤0.6%、≥6300大卡/公斤,随机抽检22批次,产地宁夏沟口煤矿13批次、汝箕沟煤矿5批次、大峰煤矿4批次,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合格率100%;

  (二)民用型煤。1、蜂窝煤,随机抽检11批次,均为兰州卫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煤质指标要求:挥发分≤10%、全硫≤0.55%、热值≥5000大卡/公斤,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合格率100%;2、引燃煤,随机抽检2批次,分别为甘肃宝沣源商贸有限公司、兰州致诚商贸有限公司产,煤质指标要求:挥发分>15%、全硫<0.4%、发热量≥20.92mj/kg、全水分<5%,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合格率100%。

  二、甘肃进洲煤炭专营市场(主要销售民用无烟块煤)

  民用无烟块煤。煤质指标要求:灰分≤16%、挥发分≤10%、全硫≤0.6%、≥6300大卡/公斤,随机抽检36批次,产地宁夏沟口煤矿25批次、大峰煤矿11批次,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合格率100%。

  三、兰州洁净型煤配送中心(主要销售民用洁净型煤)

  民用洁净型煤(球团)。煤质指标要求:挥发分≤12%、全硫≤0.5%、热值≥5600大卡/公斤,随机抽检96批次,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合格率100%,甘肃佳烨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产33批次、宁夏旺达凯煤业有限公司产27批次、武威市型形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产23批次、兰州兰煤洁净能源有限公司产7批次、甘肃一源环保型煤有限公司产6批次。

  四、二级配送销售网点

  (一)民用无烟块煤。煤质指标要求:灰分≤16%、挥发分≤10%、全硫≤0.6%、≥6300大卡/公斤;随机抽检85批次,产地宁夏沟口煤矿57批次、大峰煤矿26批次、汝箕沟煤矿2批次,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合格率100%。

  (二)民用型煤。

  1、洁净型煤(球团),煤质指标要求:挥发分≤12%、全硫≤0.5%、热值≥5600大卡/公斤,抽检32批次,30批次煤质检验结果合格,合格率93.75%,2批次煤质检验结果不合格,不合格率6.25%;武威市型形煤化有限公司产16批次﹝其中1批次煤质检验结果不合格(热值)﹞、甘肃佳烨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产11批次﹝其中1批次煤质检验结果不合格(热值)﹞、宁夏旺达凯煤业有限公司产3批次、甘肃一源环保型煤有限公司和兰州兰煤节净能源有限公司各1批次;2、蜂窝煤,煤质指标要求:挥发分≤10%、全硫≤0.55%、热值≥5000大卡/公斤,抽检2批次(兰州卫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产),1批次煤质检验结果合格,另外1批次煤质检验结果不合格(热值);3、引燃煤,煤质指标要求:挥发分>15%、全硫<0.4%、发热量≥20.92mj/kg、全水分<5%,抽检2批次(宁夏科豪陶瓷洁净型煤研发销售中心产)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

  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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