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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18年1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18-02-06 08:44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编辑:狄东阳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6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罗笑虎

  各位代表:

  我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发展大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

  常委会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深化法治甘肃建设新要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11件,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2件。

  (一)深化立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要法规草案和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提请省委研究制度,先后将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等3件法规审议修改情况和相关重要事项提请省委研究,按照省委意见和要求及时审议修改。改进立法计划规划编制,积极完善涉及立项、起草、审议、评估、清理以及公众参与等各环节的制度机制,推行法规文本起草开题会和前置评估制度,完善审次审议程序,充分发挥立法顾问、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作用。加强对市州立法的联系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促进设区的市提高立法质量。

  (二)扎实开展生态领域立法。按照党中央和省委要求,把修订《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来抓,严格依据上位法规定,对禁止性行为、审批制度等内容重点进行比照修改,明确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提出保护区建设和治理举措,增强了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开展专项清理,对其中31件提出处理意见。修订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对石油勘探开发的环保监管、辐射污染管理、清洁生产审核、水和地质环境保护等内容作了修改。

  (三)加强脱贫攻坚领域立法。围绕推进脱贫攻坚,修订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对扶贫开发基本原则、政府部门职责、扶贫对象界定、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等作出全面规范。着眼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制定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经费保障,助推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着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全国率先制定鼠疫预防和控制条例,对鼠疫防控体系建设等作出规范。

  (四)积极推进经济文化领域立法。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修订技术市场条例,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和办法。制定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办法,就审计整改相关责任、监督方式等作出规范。制定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明确石窟保护要求和措施,加强文物古迹保护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要求,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著名商标制度的规定,以及涉及对外开放内容的法规进行了清理。

  二、突出着力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5项,检查4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5项,在开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上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省级财政决算、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计划和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围绕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制定预算审查前听取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办法,增强预算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推进全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实现与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联网查询。

  (二)积极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听取审议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报告等,就新常态下统筹推进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强实体、防风险、补短板等提出建议。开展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全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推动相关工作。针对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陇上行活动。

  (三)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全省环境保护和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针对污染防治和环境隐患排查、自然保护区管理、环保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整改落实。针对群众关注的固体废物污染热点问题,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检查平凉、白银、陇南、金昌等地的实施情况。对全省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进行调研,助推全省湿地保护良性发展。针对城乡垃圾处理问题,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解决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四)不断强化立法执法司法监督。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设立监察委员会相关工作。围绕加强法治甘肃建设,听取审议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就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建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先后检查产品质量法、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加强司法活动监督,对全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积极助推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依法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159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207件(次)。

  三、完善制度机制,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认真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一)制定出台制度规范。常委会根据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拟定我省的实施意见,经省委研究并印发执行。实施意见细化了重大事项的范围、重点和工作程序,为全省各级人大行使决定权提供了实施规范。

  (二)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全面贯彻环境保护税法,作出批准甘肃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以及同一排放口应税项目数方案的决定,强化税收对污染物排放的约束。同时,就省级财政决算、省级财政预算调整、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召开新一届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出决定。

  (三)依法做好人事任免。筹备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选举产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省长。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3人次。认真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人代会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4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意识。

  四、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强化工作平台和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一)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认真落实常委会关于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及服务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制定全省代表暨代表联络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大纲,建立培训师资库,组织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培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二)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机制,开展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工作。精心选择事关改革发展大局的16件代表建议,分别由常委会副主任现场督办、专门委员会牵头重点督办。组织代表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等6个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现场视察,并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工作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588件建议已按规定期限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占83%。

  (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制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出台做好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就代表名额分配、结构比例和换届选举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加强与15个选举单位的联系沟通,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处理代表选举中的具体问题,督促各地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风清气正。

  五、加强党的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常委会党组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加强省人大党的建设,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及时就学习贯彻作出安排,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通过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履职讲座、开展宣讲等多种途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查办的一系列严重违纪案的处理决定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等,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深刻剖析王三运严重违纪案的性质、根源和危害,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列出任务清单,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王三运在省人大常委会中的流毒和影响。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精神,深刻汲取教训,通过修改、清理相关法规等深入开展整改工作。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三纠三促”专项行动等活动,持续整治“四风”问题,指导机关党组切实抓好省委专项巡视问题的整改。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密切与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四是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向省委请示报告相关事项13次,开展28次集体学习,举办6次专题研讨,制定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听取工作部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加强对机关党组的领导和基层党支部的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各位代表!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已圆满完成使命任务。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有了更深的认识:

  一是必须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重要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职行权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权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摆在首要位置,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指导性文件。省委适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调研督促,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经报省委研究决定或同意,分别就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以及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等制定出台文件和相关措施,并通过调研督导、试点先行等途径加强跟踪落实。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工作的政治保证。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

  二是必须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必须把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省委中心工作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紧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赢脱贫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等中心任务确定人大工作重点,共制定、修订法规59件,审查批准市州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5件,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1项,开展4次专题询问、30次专题调研,检查2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确保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安排要求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及时贯彻和全面体现。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向,才能使人大工作找准定位、取得实效。

  三是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五年来,我们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在履职实践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依据上位法精神和规定,紧密联系我省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坚持把促进法律法规实施作为着力重点,对一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依法作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统一,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推动工作合力。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按程序办事,才能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四是必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抓住环境污染防治、社会救助、食品安全、义务教育、职工权益保障、公正司法等民生问题,通过立法、监督、办理代表建议等多种形式,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定维护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践证明,只有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工作才能获得深厚的力量源泉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五是必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五年来,我们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在深化拓展代表工作上迈出坚实步伐。注重引导和支持代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履行职责,特别是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脱贫帮扶活动,全省8.3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中的7.3万多名代表为4000多个贫困村、11万多贫困户落实项目1.3万多个。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省人大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3353件,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其中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占79.2%。更加注重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指导帮助各地建成“人大代表之家”2707个、“人大代表工作室(站)”2307个,实现了乡镇(街道)全覆盖。实践证明,只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才能保持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六是必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必须把人大自身建设搞好,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五年来,我们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推进人大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加大人大系统干部培训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坚持把制度自信和改革创新有机统一起来,全面完成民主法制领域改革任务23项。依法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圆满完成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新一届人大代表的结构、任职条件进一步优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平凉、定西开展试点工作,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召开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经验交流会,指导各地全面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基本形成有机构、有人员、有阵地、有经费、有制度、有活动,以及自身建设标准化、履职行为规范化、代表活动经常化的“六有三化”新格局。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才能使人大工作更加积极有效,更具时代特色。

  各位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在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工作在维护法制统一和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上还有差距,提高立法质量的任务仍很繁重;开展有效监督还不够,在紧贴中心、精选议题、深入调研、提高审议质量、强化监督落实等方面还需要做大量工作;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决定权的行使还需要深入探索实践;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与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常委会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保障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些不足,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忠实履责,真抓实干,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推动新一届人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新的贡献。

  第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注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领会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政治论断、重大战略部署、重大目标任务以及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作出的新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紧盯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从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出发,统筹谋划安排各项工作,推动重大改革部署落地实施。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以及省委相关配套意见,紧密联系实际,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动工作创新。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人大民主法制领域年度改革任务。

  第三,努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适应依法治省新形势新要求,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着力发挥人大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清理修订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

  第四,着力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开展工作,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开展对新修订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抓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工作,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在开展正确监督和有效监督上取得新成效。按照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决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决策部署,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第五,改进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思路和方法,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积极改进代表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代表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律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推动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化规范化,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支持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履职和活动的监督,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机制。认真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第六,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常委会党的建设。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培训,加强各专门委员会建设,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在提高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上取得新的成效。

  各位代表!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完善发展,为实现党的十九大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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