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精准监督严肃问责
原标题:甘肃: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精准监督严肃问责
“查得好!这样的干部就该查……”近日,说起天水市张家川县恭门镇梁湾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志英等3名村干部因骗取低保金等问题受到严惩一事,当地群众纷纷拍手称快。3人隐瞒各自家庭真实情况,伪造农村低保审批表和其他资料骗取低保资金,并利用他人名下“一折统”骗取国家惠农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7年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行为零容忍,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030件,处理1992人,其中给予处分1494人、组织处理513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
督办1255件线索,精准发力
“开着小轿车还可以领低保?”有网友通过网络实名举报“舟曲县城关镇真牙头村党支部书记在低保户和贫困户评选中存在优亲厚友的问题”。省纪委将这一问题线索向甘南藏族自治州纪委挂牌转办后,该州纪委随即组成调查组展开直查,“开着小轿车领低保”问题的真相逐渐露出水面。
原来,真牙头村党支部书记李齐昌之侄李军龙名下有一辆小轿车,用于客运出租,一家4口违规享受低保1万余元,李齐昌因优亲厚友搞“人情低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一抓到底,多轮次滚动式挂牌督办,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量纪不准确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甘肃省纪委加大督办查处力度,对群众信访举报扶贫领域的问题逐个筛选甄别,面对面交办重点问题线索。2017年以来,已督办问题线索1255件,截至目前已查实617件,给予处分和组织处理736人。
与此同时,省纪委选择脱贫攻坚任务重、信访量较高的县(区)作为重点,以点带面开展综合整治。在2016年确定13个重点县(区)的基础上,2017年又确定了13个重点县(区),推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查处问题线索,举一反三整改问题。截至目前,省纪委向26个重点县(区)交办的397件问题线索已办结381件,给予处分和组织处理329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26个县(区)整改扶贫资金及低保金发放、危旧房改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54个,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四级监督检查,持续跟进
“要紧盯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考评全过程,围绕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精准监督、精准问责,做到精准脱贫、阳光脱贫、廉洁脱贫。”甘肃省纪委在2017年9月召开的全省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发出动员令。
针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问题,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发力,采取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异地交叉的方式展开监督检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
从2017年9月中旬至10月底,该省纪委抽调力量组建的14个检查组奔赴各地展开行动,市县乡三级的监督检查也同步进行。9月20日,兰州市纪委成立4个市级检查组,启动对相关区县乡镇及行政村为期1个月的全覆盖交叉监督检查。10月初,张掖市采取县区交叉检查、不听汇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方式,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10月10日,夏河县从扶贫、民政、财政、住建、审计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查阅账目资料、实地检查项目、走访贫困户、抽查督办案件等,各级监督检查组共发现4.5万件问题线索,在梳理分析、分清问题、分清责任后,正在督促市、县认真查处。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问题线索调查不认真、走过场,处理不到位的,将一律“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此前,甘肃省从2016年3月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以“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行为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一大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被查处。据统计,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504件,处理4381人,已成为甘肃省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严肃问责104人,形成震慑
兰州市永登县武胜驿镇道顺村村委会主任张胜违规收取村民危房改造款3000元,扣留村民救济款4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平凉市灵台县邵寨镇干槐村将不符合条件的2户农户评定为低保户,共领取低保资金1万多元,村委会原主任王拴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评定的低保户被取消资格……公开通报一案,警示教育一片。
2017年以来,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公开曝光典型问题作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持续形成震慑效应。省纪委下发专题通报3期,11次集中通报46起典型案件,涉及人数75人。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古浪县大靖镇大庄村在推进整村养殖暖棚项目过程中,镇、村干部落实监管责任不严,致使村民修建的62座养殖暖棚挂名在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名下享受补助资金。相关责任人因履职不力受到严肃问责:大庄村党支部书记王俊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村委会主任王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村文书梁耀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大靖镇副镇长温万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以来甘肃省扶贫领域共问责104人,《甘肃省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试行)》也于近日出台,明确了省级部门、市州党委政府、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县有关部门30多种应当问责的具体情形,倒逼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扛起抓脱贫攻坚工作、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政治责任。
“要把廉洁扶贫、阳光扶贫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斩断伸向扶贫民生款物的黑手。”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昌林表示。(甘肃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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