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甘肃省财政将扶持陇药产业农民自产中药材免征增值税
原标题:今年起省财政将扶持陇药产业农民自产中药材免征增值税
中国甘肃网1月12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方言)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从2018年起,省财政将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陇药产业发展。《通知》明确,我省对新认定的从事陇药研发、依托甘肃省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3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
此外,我省还将全面落实国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体经济、企业技术创新、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农民自产中药材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增值税。对纳税人从事中药材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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