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警再发拒绝酒驾倡议书
原标题:兰州交警再发拒绝酒驾倡议书
中国甘肃网1月10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郭秀睿) 在全市开展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百日行动之时,兰州交警再次向广大市民发出“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倡议书,并重申涉酒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希望大家文明出行。
酒驾和醉驾区分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禁考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禁考驾驶证,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初次酒后驾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禁考驾驶证。
相关新闻
- 2018-01-10兰州市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 2018-01-10兰州即日起专项整治食品小作坊对已经依法关停、取缔的“黑作坊”进行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
- 2018-01-10兰州大学召开2018年新闻媒体座谈会
- 2018-01-10兰州公安110一年接警75万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