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下发通知由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原标题:我省下发通知由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
企业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最高补贴2000元
中国甘肃网8月1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田玥) 8月15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近日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由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企业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最高补贴标准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可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条件:《通知》指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标准:企业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及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之日均为企业在岗职工)取得初级(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企业职工取得中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企业职工取得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所列补贴标准为最高指导线,各地可结合实际对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研究制定具体的倾斜补贴标准。企业职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领条件和补贴标准待国家颁布相应标准后,另行制定。
办理程序:《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参保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表等相关资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手续后,通过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申领者资格进行认定审核。重点审核失业保险跨地区转移人员是否重复申领;审核通过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媒体或人社部门网站公示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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