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商局对旅游市场开展定向抽查 重点抽查12种违法违规行为
原标题:省工商局对旅游市场开展定向抽查
重点抽查12种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甘肃网7月1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刘有中 实习生 华国勋)为切实维护全省旅游市场秩序,打击旅游业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近日,省工商局下发通知,决定自7月15日至10月10日,组织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旅游市场开展定向抽查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定向抽查和联合抽查的方式,以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旅游购物商场等旅游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为抽查对象,重点抽查12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旅游从业企业、个体工商户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行为;2.旅游从业企业、个体工商户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3.超出许可的经营范围从事旅游业务,无出境游资质从事出境游活动,旅行社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4.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5.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6.旅行社和旅游者未经协商一致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游客购物,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行为;7.导游、领队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向旅游者索取小费,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8.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9.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未悬挂营业执照和监督举报电话牌或未佩戴服务胸卡的现象;10.旅游经营者未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未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做出说明或者警示,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行为;11.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辖区内景区、景点检查记录和处罚记录;12.旅游经营企业失信记录是否与工商大数据库连接,是否把所有相关处罚信息同步录入以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等。
根据甘肃省工商局的要求,此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进行100%全面检查,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市场主体随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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