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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永靖县开展《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17-07-03 08:14 来源:中国甘肃网-临夏民族日报 编辑:宋芳科

  原标题:永靖县开展《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讲解员为小学生讲解炳灵寺石窟历史文化及保护条例。

  本报记者史有东摄

  中国甘肃网7月3日讯 据民族日报报道 (记者张姝 罗玉珍)7月1日,随着《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的正式实施,永靖县在黄河文化广场举行宣传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参观宣传展板,并在现场发放《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单行本及宣传册。

  炳灵寺石窟位于永靖县黄河北岸,是丝绸之路与唐蕃古道上重要的历史文化遗迹,1961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4年作为“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的路网”的遗产点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由于炳灵寺地处黄河古道的炳灵峡口,保护范围和保护管理难度大,生态环境脆弱,特别是窟区周边,爆破采石、牛羊放牧、砍伐树木、露营野炊等情形时有发生,对石窟及游客安全造成威胁,加之商业经营等也存在无序和混乱的问题。为依法加强对炳灵寺石窟的保护和管理,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现石窟的“永续保护、永久利用”,2014年省文物局报请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将《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2016年11月、2017年3月由甘肃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三十次会议两次审议、修订、完善后,于今年6月8日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的正式实施,是继2002年12月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后,针对单个重要文化遗产地制定的第二个专项法规,对进一步加强炳灵寺石窟的有效保护、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该条列共27条内容,规定炳灵寺石窟重点保护区内禁止开山爆破、钻探、挖掘、采砂、采石、取土以及其他可能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违反者由甘肃省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炳灵寺石窟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其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据了解,从7月1日开始,甘肃炳灵寺文物保护研究所面向全州中小学生实行有序免费开放,开辟学生的第二课堂。同时,进一步宣传普及《甘肃炳灵寺石窟保护条例》内容,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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