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引导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村级幼儿园服务
原标题:我省引导万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村级幼儿园服务
期限3年省财政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
根据政策,将优先推荐城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到企业、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的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服务期限计算工龄。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脱产研究生考试。服务期满后,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原服务单位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
引导范围未就业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毕业生
本次引导范围为尚未就业的应届或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我省藏区的普通中专毕业生)、省内普通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未就业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往生源市州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在生源地报到注册的毕业生。毕业生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或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其中,到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的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等相关相近专业或经转岗培训合格(藏区中专毕业生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有关岗位要求。
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择业通知书》或派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材料。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须提供低保证及发放记录。报名结束后,各市州或县市区将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企业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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