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国甘肃网5月31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吕宝林)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兰州市纪委近日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分别是:七里河区阿干镇琅峪村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5年12月,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才明、村委会主任张才河、计生专干兼琅峪村百合库出纳高爱玲3人赴山东省胶州市考察百合烘干机项目,期间赴青岛市观光旅游,将产生的466元住宿费以考察名义报销。张才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才河、高爱玲被告诫约谈。
西固区经合局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2016年春节前,该局以协调关系为由,将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奖金9000元用于购买赠送礼品。西固区经合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梁红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榆中县马坡乡尖山村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张海庭、村委会主任杨进缘、文书杨风文多次违规报销餐饮费、购买福利品费总计9223.6元。张海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进缘、杨风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兰州新区秦川镇中心校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至2016年,时任校长陈新道将学校收取的铺面租金135000元,私设“小金库”,用于校舍维修、支付临时人员工资、发放值班补助等支出。陈新道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陈新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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