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官仓“硕鼠”要严防狠打
原标题:对官仓“硕鼠”要严防狠打
张贵峰
“将近7年啦,中储粮才想起来把存在我们仓库里的16000多吨粮食拉走。如今这些粮食已经坏了,连猪都不能吃”,近日,河南新野县金硕粮油有限公司负责人向记者反映。据悉,2010年6月1日,中央储备粮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与新野县金硕公司签订合同,用于储存中央储备粮,约定租仓费为50元/吨,但自此以后,光武分库“好像把这事忘了”。( 5月8日中新网)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2010年国家财政拨付给中储粮总公司的保管费用标准为每吨70元/年,2011年进一步增加为每吨86元/年,而中储粮光武分库给新野金硕公司约定的仓储费则是50元/吨。这意味着,通过这一保管费差价,7年间中储粮光武分库仅利用金硕公司一家企业就套取国家粮食保管费总额达450多万元。不仅如此,据了解,“在新野类似金硕公司这样替中储粮储存粮食的企业还有7家”,所储存粮食也远不止1.6万吨。“据此推算,中储粮光武分库利用上述粮油公司代储粮食7年间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可达5000万元之巨”……
中储粮光武分库如此疯狂鲸吞民食国帑的行为,显然与自古以来一直为人们深恶痛绝的“硕鼠”无异。
但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类似这样的“硕鼠”泛滥猖獗现象,在中储粮系统实际上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在2013年中央巡视组针对中储粮总公司的巡视情况反馈中,也明确指出,中储粮“基层腐败案件高发多发”。
在这种背景下,要想有效治理中储粮“硕鼠”猖獗问题,除了必须依法严惩这些“硕鼠”之外;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必须在制度源头上,不断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如健全完善对中储粮系统的监督体制机制;再如,结合国企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储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其基本职能、市场定位,改变其“亦官亦商”、“政企不分”的封闭垄断化运行体制机制,进而构建一个更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国家粮食储备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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