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加速新区发展 ——《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解读
原标题:全力加速新区发展——《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解读
记者 刘健
从今年1月1日起试行的《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简称《扶持奖励政策》),从投资、税收、创新等多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鼓励项目、人才、资金等进入兰州新区,加快新区发展步伐。近日,兰州新区管委会召开政策解读会,对这一政策向社会各界进行了解读。
鼓励项目落地
凡入驻新区的除房地产项目以外的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成后,兰州新区财政将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投资强度,以企业缴纳土地(不含代征用地)出让金为基数给予奖励。
《扶持奖励政策》从项目投资额及投资强度两个方面,鼓励大项目落户兰州新区。根据《扶持奖励政策》,投资额在2000万元至1亿元、每亩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以下者,按土地出让金的20%奖励;300万元以上者,按土地出让金的30%奖励。投资1亿至3亿元者,每亩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以下者,按土地出让金的40%奖励;300万元以上者,按土地出让金的50%奖励。投资3亿至10亿元者,每亩投资强度在300万元以下者,按土地出让金的60%奖励;300万元以上者,按土地出让金的70%奖励。投资10亿元至20亿元者,按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上下,分别按土地出让金的80%、90%奖励。投资在20亿元以上者,按照投资强度每亩300万元上下,分别按土地出让金的100%、120%奖励。
企业纳税可获奖励
在税费扶持及奖励方面,《扶持奖励政策》也为驻区企业给出“红利”。
按照《扶持奖励政策》,从2017年开始,兰州新区财政将以企业当年缴纳的各类税收新区留成部分为基数,给予企业奖励。企业税收留成总额10万至100万元,按存量11%、增量60%奖励;企业税收留成总额100万至500万元,按存量12%、增量63%奖励;企业税收留成总额1000万至2000万元,按存量14%、增量69%奖励;企业税收留成总额2000万至5000万元,按存量15%、增量72%奖励;企业税收留成总额5000万元以上,按存量16%、增量75%奖励。
在兰州新区纳税的金融保险企业,兰州新区财政按照其纳税额,对上年度缴税部分给予5%的资金奖励,当年增长部分给予10%的资金奖励。
鼓励科技项目和人才入驻新区
《扶持奖励政策》规定,对入驻兰州新区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项目,奖励标准上调20个百分点。
对入驻兰州新区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兰州新区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国家级检测中心和省级检测中心,开展工作3个月以上,新区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以技术成果在兰州新区投资入股产生所得税的企业或个人,新区财政给予所得税额100%税后奖励。在新区从事技术研发产生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兰州新区财政给予其固定资产投资额10%奖励。
《扶持奖励政策》规定,凡入驻兰州新区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新区范围内的经适房、商品房,兰州新区财政按照住房标准从9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补助。对引进的两院院士、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免费提供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住房。
承诺多项生产要素补贴
《扶持奖励政策》还在电、气等生产要素方面承诺将给予驻区企业补贴。
具体包括:电价从300万千瓦时至2000万千瓦时分别给予每千瓦时0.01元至0.06元的补贴;天然气从100万至8000万立方米分别给予0.1元至0.15元的补贴。
对通过兰州新区铁路运达或外发货物、年运量一万吨以上的企业,兰州新区财政给予每车2000元补贴。对航空公司新开辟的国内客货运航线,给予一次性10万元/条补贴;新开辟的国际客货运航线,给予一次性20万元/条补贴。对航空公司新开辟的货运定期航线,自开辟之日起一年内,业载吨位80%(含)以上的,给予10万元/航班补贴;业载吨位50%(含)—80%的,给予8万元/航班奖励;业载吨位50%以下的,给予5万元/航班补贴。
同时,《扶持奖励政策》还鼓励发展设施农业和规模养殖业,并制定了具体的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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