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残疾人权益不分城内城外
毛建国
尽管持有残疾人相关证件,但外来务工人员凌志坚却发现,自己不能像无锡当地残疾人一样,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待遇。原因是,按照当地规定,这一待遇的受益人群,仅限无锡市区户籍居民。无锡残联将这一规定,进一步解释为“公交车由地方财政补贴”,因此,目前尚无法惠及外来务工人员。
(3月7日《新京报》)
必须指出,无锡这么做是不对的。《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这里并没有作出户籍的限制。《江苏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同样明确规定,“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这里也没有设置户籍门槛。无锡这么做,有什么理由?
残疾人乘车的户籍歧视,有些让人愤懑,但要说无锡在乎一点公交费用,却是未必。众所周知,无锡处于长三角,是一座发达城市,拥有大量外来人口,在城市实力乃至宽容度、爱心度上,应该不至于那么蹇涩、逼仄。在我看来,这种做法,更多还是一种小家子气。
类似这种通过户籍,对外来人口进行资源限制的做法,在现实城市中还有很多。拿义务教育来说,虽然很多城市放开了,但由于户籍的限制,外来务工人员子弟很难上到名校。再拿景区来说,很多城市对本地人口都有大幅度优惠,但一个外来务工人员,哪怕一辈子献身这里,也基本享受不到优惠。
这其实是一种经营城市理念问题,对应的是一些城市经营者,狭隘地把“城市是我家”,理解为是有户籍市民的家,而不是所有工作生活学习在这里的人的家。小家子气下,“城市是我家,好处给自家”,城市不愿把福利留给外来人口。无锡残联针对残疾人免费乘车户籍歧视的解释,“公交车由地方财政补贴”,正是这种小家气子的典型表现。其潜台词是,城市是属于有户籍市民的,城市公共福利也只能留给有户籍市民。而像凌志坚一样,固然从15岁开始就到无锡打工,但依然被视为外人。
在城市充分竞争的当下,任何一座城市都面临提升城市凝聚力的迫切要求。而依据大部分城市的财政实力,连一点小福利都要分个城内城外。歧视残疾人的实质是歧视外地人。这不是一个城市的问题,这种逼仄的思维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的发展。由此存在的理念问题,值得所有城市经营者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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