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和完善支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出台——甘肃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原标题:《关于落实和完善支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出台——甘肃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记者 吴少华
中国甘肃网2月25日讯 据鑫报报道 为进一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和完善支农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从严查处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支持农村社区组建农民劳务合作社,开展劳务培训和协作。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和易地搬迁方案时,要明确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的具体措施。同时,我省还将贯彻实施中央有关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支持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园(基地)、信息服务平台、实训基地和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开展返乡创业试点。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对返乡务工人员从事养殖、种植创业的技术服务和指导。鼓励扶持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拓展基于“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创业创新活动。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和农村土特产品牌。
实施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发挥产业集聚优势。探索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同建等模式,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供水、垃圾处理、消防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完善城乡土地利用机制,全面推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在资源环境承载力适宜地区开展低丘缓坡地开发试点。加快推进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利用。
我省还将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支持先行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产业资本在农村规范发展。逐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小微企业等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价,并接入省公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农户信用状况发放信用贷款。积极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缓解农户融资难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抵押登记、价值评估、交易流转体系,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有效盘活农村产权。积极开展整县推进的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同时,全面实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七个一批”清单式管理工作。深化定点帮扶、东西协作帮扶机制,深入实施“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严格落实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政策,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设立专项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支持富民产业发展。支持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组织化程度,强化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拓展产业扶贫模式,纵深推进乡村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工作。推进水电矿产资源开发者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让资源开发成果更多惠及贫困人口。继续实施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贴标准,实现贫困地区有需求的劳动力全部得到培训,打造一批知名劳务品牌,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力争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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