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份兰州市煤炭专营市场煤炭抽检结果公示
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月份兰州市煤炭专营市场煤炭抽检结果公示
(2017第2号)
根据《兰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兰办字﹝2016﹞70号)、《兰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工业污染防治和煤炭市场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兰工治污办﹝2016﹞27号)部署,2017年1月兰州市组织随机抽样检验兰州辉能、卫能、洁净型煤配送中心等煤炭专营市场的煤炭,现将抽样检验结果公示如下:
一、兰州卫能煤炭专营市场(以销售民用无烟块煤为主)
民用无烟块煤。共随机抽检24批次,产地:均为宁夏(沟口矿14批次、汝箕沟矿10批次),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合格率100%;煤质整体指标:挥发分加权平均值为5.85%(要求≤10%),全硫加权平均值0.18%(要求≤0.6%),热值加权平均值为8069.54大卡/公斤(要求≥6300大卡/公斤)。
民用洁净型煤。共随机抽检6批次(均为蜂窝煤),均是兰州卫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合格率100%;煤质整体指标:挥发分加权平均值为8.31%(要求≤10%),全硫加权平均值为0.26%(要求≤0.55%),热值加权平均值为5305.4大卡/公斤(要求≥5000大卡/公斤)。
二、兰州辉能煤炭专营市场
民用无烟块煤。共随机抽检30批次,产地:均为宁夏(沟口矿24批次、汝箕沟矿4批次、大武口矿2批次),29批次煤质检验结果合格,合格率96.67%,1批次煤质检验结果不合格(产地宁夏沟口矿,挥发分不符合煤质要求);煤质整体指标:挥发分加权平均值为6.95%(要求≤10%),全硫加权平均值为0.20%(要求≤0.6%),热值加权平均值为7620.57大卡/公斤(要求≥6300大卡/公斤)。
三、兰州洁净型煤配送中心(以销售民用洁净型煤为主)
民用洁净型煤。共随机抽检24批次(均是球团),煤质检验结果均合格,合格率100%,兰煤洁净能源有限公司生产14批次,宁夏旺达凯煤业有限公司生产10批次;煤质整体指标:挥发分加权平均值为9.93%(要求≤10%),全硫加权平均值为0.32%(要求≤0.5%),热值加权平均值为5813.49大卡/公斤(要求≥5600大卡/公斤)。
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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