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年所得12万以上者需主动申报个税 相关手续应在3月31日前办理
原标题:年所得12万以上者需主动申报个税相关手续应在3月31日前办理
中国甘肃网2月1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通讯员 张健田 承磊) 2月9日,记者从市地税部门了解到,凡是在2016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个人,应于今年3月31日前办理纳税申报。
哪些个人应办理纳税申报?需要申报纳税的个人应提交哪些材料?城关区地方税务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2016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于今年3月31日前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地点应符合以下相关规定:在国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国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国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国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纳税人应按期前往申报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分局)。
同时,纳税人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可自行选用窗口申报、互联网申报和邮寄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其中窗口申报方式,由纳税人直接到主管分局所在的区办税服务厅办理,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或者由扣缴义务人代为报送纳税人填写签名的《纳税申报表》;邮寄申报方式,由纳税人采取挂号信函形式办理。将填写好的《纳税申报表》寄给主管的区地方税务局,信封正面左下方注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字样。税务机关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对于申报“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大于零的纳税人,需在申报期内清缴税款或申办退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可直接在网上缴纳税款,其他申报方式涉及清缴税款或申办退税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主管区地方税务局办理。
此外,申报需报送的材料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军人身份证件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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