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委办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查处问题隐患364条
原标题:切断“导火索”让“花炮”也安全过年
省安委办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督查情况,查处问题隐患364条
中国甘肃网1月1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张云) 1月16日,省安委办通报全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督查情况。2016年12月12日至27日,省安委办派出由公安、工商、质监、安监四个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全省烟花爆竹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省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7家、查处问题隐患364条,下达执法文书28份、督办函4份,暂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3家,实施行政罚款35000元。
有商家将过期产品与正常产品混存
通过督导检查发现,全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责任制落实、人员安全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仓库内烟花爆竹堆放、产品标识码张贴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隐患。
通过督查发现比较突出的问题隐患有:将过期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武威市天祝县维国烟花爆竹经销公司仓库内存储34箱过期烟花爆竹;张掖高台县瑞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内存储县公安局收缴的烟花爆竹;临夏州进龙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存储的烟花爆竹部分包装不符合要求。金昌市宏信昌农副土产有限责任公司两栋新建烟花爆竹仓库未履行“三同时”手续,并存储烟花爆竹。高台县瑞祥公司向零售店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张掖市甘州区鑫利、高台县瑞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甘南州东兴浏阳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临夏州进龙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储设施不满足安全条件要求。临夏州进龙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仓储设施不满足安全条件的要求,仓库内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甘南、天水、陇南三市(州)大多数零售店存在“下店上宅”的现象。
从严处罚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省安委办要求,各市州安监局要针对这次督查所发现的问题隐患,结合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际,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地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消除安全隐患;对个别需要相关部门配合解决的,要发挥烟花爆竹联席会议的作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行动,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市州要再组织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实现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及零售点检查全覆盖,加强对生产、运输、销售各环节的监管检查力度,对传统重点烟花爆竹销售地区要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和频次,严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和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以及销售非法违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对每一起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人员,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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