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两会丨甘肃甘肃省高院、甘肃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着力打击各类犯罪忠实履行神圣职责
原标题:甘肃省高院、甘肃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着力打击各类犯罪忠实履行神圣职责
中国甘肃网1月12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 1月11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作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作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0986件,审(执)结296445件。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同比上升9.7%。
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0986件,同比上升22.89%
审(执)结296445件,同比上升20.49%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同比上升9.7%
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依法不批捕4053人,同比上升43.3%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0986件
梁明远说,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40986件,审(执)结296445件,同比分别上升22.89%和20.49%,收、结案数量再创历年新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37%;省法院受理案件4858件,审(执)结4626件,同比分别上升25.24%和28.6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42%。
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案件5673件
去年,依法惩治犯罪,全力推进平安甘肃建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审结刑事案件25322件,生效裁判判处罪犯21220人。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案件5673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1072人,对侯国亮等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推进打黑除恶,审理了马克英等一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案件3336件,判处罪犯2675人,对涉毒30公斤的石青、26公斤的卡学龙等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
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702件
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702件,判处罪犯703人,依法惩处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业联合会党组原书记吴继德、省交通运输厅原副厅长杨映祥等一批职务犯罪分子。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及涉民生类犯罪,审结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1079件,依法审结了刘合新等诈骗案。审慎审判死刑案件,严格死刑案件证据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连续5年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核准率保持100%。强化人权保障,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对钟德跃等5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出台处置“僵尸”企业意见
全省法院共审结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案件185554件,标的额296亿元。依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出台处置“僵尸”企业的意见,设立破产案件合议庭,受理公司清算、企业破产案件37件,资产债务总额达121亿元。出台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指导意见,降低诉讼担保门槛。依法维护金融安全,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0433件,标的额91亿元;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5702件,同比上升58.52%,审结31378件,标的额59亿元;妥善审理互联网金融案件,在审理吴健华等人诉兰州西部商品交易中心、兰州圣大商品交易有限公司期货纠纷系列案件中,准确区分期货和现货交易的法律界限,制裁违规经营。
2017年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2017年,全省法院继续破解群众反映的“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最大限度地实现权益。梁明远郑重承诺,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在既定时间内,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
路志强说,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75人,同比上升9.7%。白银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从快批捕跨省作案、强奸残害11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捕少监禁”理念,着力改变涉罪即捕、以捕代侦等陈旧观念,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减少对立、促进和谐,依法不批捕4053人,同比上升43.3%。着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问题,监督立案180件,追加逮捕289人;坚决纠正利用抓捕手段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监督撤案289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8件。
共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98人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强化审前把关,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共提起公诉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8498人,同比上升19.9%。坚持疑罪从无、防错防漏,依法决定不起诉1992人,同比上升96.3%;追加起诉316人,同比上升17%。着力加强审判监督,坚决纠正司法不公、定罪不准、量刑失当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件,法院已采纳5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63件,法院已采纳44件。
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11人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提钱出狱”等问题,认真开展刑罚变更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411人。切实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98人。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认罪态度好、不影响办案、不需要羁押的755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坚决查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体罚虐待等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1人。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加大惩防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侦查预防两手抓,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侦查492件744人,挽回经济损失2.69亿元。立案侦查50万元以上大案133件、要案38人。突出惩治行贿犯罪,严厉打击金钱公关、围猎干部、情节严重的行贿者,立案侦查88件101人。突出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劝返11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境外3人,追回赃款1517万元。依法对省委原副秘书长兼信访局局长戴炳隆、省绿化办原副主任陈浩文等4名厅局级干部和张家川县原县委书记刘长江、泾川县原县委书记李全中等34名县处级干部立案侦查,有力震慑了腐败犯罪。
渎职侵权犯罪立案侦查130件257人
坚决查处渎职侵权犯罪。采取领办、参办、督办、交办等措施,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案侦查130件257人。部署开展查处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查处上述领域渎职犯罪29件61人。指导陇南市检察机关对造成跨省重大环境污染的“11·23”锑矿泄露事故5名责任人立案侦查。紧盯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利用执法司法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犯罪行为,立案侦查170人。
2017年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
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着力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严肃查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侵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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