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一企业扬尘排废气被停产整改 相关部门负责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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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12月23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朱宇鲲)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陇南迅速办结一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大气污染问题,一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近10名相关部门负责人因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被纪检部门问责。
12月4日,有群众举报“陇南市文县碧口镇肖家坝村一碳化硅厂,自2014年投产以来一直露天作业,扬尘污染严重,排放带浓硫磺味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接到转办件后,文县及时成立了以监察、环保、工信、信访等部门组成的调查核实工作组,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这家企业为文县明辉硅业有限公司碳化硅厂,自2014年投入生产以来,一直露天作业,建设中企业按照原设计建成露天电阻炉生产线,未按照《甘肃省文县明辉硅业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高质密碳化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建设电阻炉冶炼工段的密闭罩、U习型空冷器、正压过滤反吸清灰布袋除尘器,对冶炼炉废气进行集中收集,除尘后点燃外排。核查人员还在现场发现,厂区堆存的石油焦、石英砂等原料,未在建有“三防”设施的固定堆存场地堆放,露天堆放在厂区内,灰渣堆存未采取遮挡措施,厂区原料、废渣堆放零乱,地面积尘较多。
12月1日,明辉碳化硅厂产品破碎车间除尘设备电机损坏,厂家没有及时维修,没有向文县环保局报备,也没有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而是停止了除尘设施的运行,导致产品破碎车间产生的粉尘外排。12月5日至8日,陇南市环境监测站对明辉碳化硅厂的监测结果显示:周界外15个点位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值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周界外颗粒物厂区东北及西南方向超标0.2至0.3倍。
12月9日,针对这家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文县环保局责令其停产整改,并处以10万元罚款。文县县委、县政府责成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如企业不能完成整改任务,不得恢复生产。
同时对相关部门存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陇南市纪委对陇南市环保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和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科科长进行诫勉谈话;对文县环保局局长、分管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文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碧口片区环保站负责人给予记过处分;对文县中庙镇镇长、分管副镇长进行诫勉谈话;对文县工信局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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