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办结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批转办的1件信访投诉问题
武威日报讯截止12月15日,省保障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转办武威市第八批的1件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
12月8日,武威市收到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交办第八批编号288信访投诉问题后,武威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信访组第一时间启动信访案件转办程序,迅速转交凉州区政府查办,同时派出指导组,赴现场指导办理。目前,该问题已调查处理办结。
经调查,群众信访投诉反映“凉州区新华乡南营村一石料厂将石料堆积在河道内,采料时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属实。
信访投诉反映的凉州区新华乡南营村一石料厂为凉州区新华乡南营吉平采石场。12月9日,经现场勘察,发现该采石场处于停产状态,但该采石场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在破碎工段安装喷雾湿式除尘设施,对堆料场砂石料未进行全覆盖,造成了一定的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
凉州区环保局依法对该采石场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采石场限期整改。12月9日上午,经凉州区水务局现场勘察,该采石场成品石料和土石料部分滑落至行洪河道磨沟河,体积约30立方米。凉州区水务局会同新华乡政府责令该采石场清除滑落到磨沟河道的约30立方米石料,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至12月9日下午6时,该采石场已将滑落至磨沟河道的约30立方米砂石料全部清理完毕,保证了河道畅通。至12月10日下午6时,该采石场成品砂石料堆和部分裸露土地经机械整理后覆盖了防尘网,面积约65000平方米,成品砂石料堆覆盖率达100%;采石场对场内道路每天循环洒水2次,扬尘排放得到有效控制。12月11日,凉州区环保局向该采石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2月14日,凉州区环保局正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新华乡南营吉平采石场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两万元。同日,南营吉平采石场将罚款解缴至凉州区非税收入局专户。依据凉州区《关于推行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凉州区责成新华乡相关责任人向新华乡党委作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