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建设法治红古的排头兵——兰州市红古区司法局工作纪实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依法治省 建设幸福美好甘肃【专题】
原标题:做建设法治红古的排头兵——兰州市红古区司法局工作纪实
“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中律师为村民开展普法讲座
红古区是省会兰州所辖的一个远郊区,是甘青两省交汇的要塞,是一座集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丰富的城市,被誉为“八宝川”,也是著名的马门溪龙的故乡。近年来,红古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为支撑,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宣传的职能作用,为红古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外树形象内强素质
红古区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提升工作质量为重点,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抓手,始终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以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三大职能为己任,坚持把队伍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和业务技能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狠抓落实。
红古区司法局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中。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规章制度和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认真开展“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每周一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反腐倡廉相关材料和播放警示教育片,使全体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既提高了干部职工自己的思想境界,也从身陷囹圄的囚犯身上得到启示,真正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红古区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研究制定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强化源头防腐,加大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强化重点岗位监督,一方面强化班子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班子成员紧密配合,互相尊重,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多商量、多沟通,一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安排等方面,都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并积极征询上级的意见,形成团结、民主、务实、真诚的氛围。另一方面强化对掌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制定了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并按照“谁的风险谁来防,谁领导谁来控”和“下管一级,分级负责”的要求,对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制定防控措施并落实责任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廉政风险,保证队伍安全。同时,注重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培训,全局30名干部职工先后参加省、市、区以及本部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180人(次),到先进发达地区观摩学习10人(次),为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红古区司法局红古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
立足本职发挥职能
——红古区司法局始终立足本职,发挥职能。为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加大对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力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红古区司法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15年年底,红古区“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六五”普法期间,红古区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均设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417名,普法教育普及率达96.5%以上,其中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和青少年学生普及率均为100%,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居(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普及率分别在98%、97%、93%以上;征订编辑各类普法教材和资料5万多册,发展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380多人;开展法律“七进”活动3074次,为650多名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实施法律援助691件、162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排查调处矛盾纠纷7140件,调成率达98%以上;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和社区9个、市级8个。
红古区司法局举办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班
——拓展普法宣传新渠道。红古区司法局抓普法、保平安,法治宣传在注重覆盖中抓亮点,全面推进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手机“五位一体”宣传模式,创建了“法桥彩信”信息平台。突出围绕领导干部、青少年、农(居)民等重点对象,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3月份综合治理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公证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展专项整治法制宣传、广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和深入农村、社区、校园、机关、企业、单位、宗教场所、家庭的法律“八进”活动,今年发放年画、《宪法》单行本、法律援助知识等各类资料15种共8万多份,出动宣传车辆110台次,悬挂宣传横幅90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红古法治教育基地和红古区法治警示教育基地各一个。同时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委派律师为全区34个行政村、22个社区义务开展普法讲座,指导各行各业培训一批普法骨干,在全区掀起了普法宣传的热潮。
红古区司法局律师为社区妇女群众进行法制讲座
全区干部举办法制讲座
——认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红古区司法局不断深化法律服务窗口便民服务建设,2012年,在交通便利、方便人员来往的红古路租赁临街铺面一间,建成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公证为一体的红古区法律服务中心,并将各类便民事项办理流程、服务内容、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公示上墙,群众不仅能了解到服务中心的各项业务工作内容及办事流程,也可以起到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办事。在全区镇、街道、残联、妇联、团委、老龄委、武装部建立了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56个法律援助联络点,积极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在全区已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的“援助中心——工作站——联络点”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使群众在半小时内都可以找到法律援助机构进行申请或求助。2016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投诉率为零。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规范公证服务和办证程序,为公证工作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居民身份证识别仪等先进设备。同时扩大公证服务面,将公证服务主动向基层、向困难群众延伸,实行工作日延时和非工作日预约服务,为在外工作、学习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不断提升司法鉴定机构服务水平,建立完善了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受案登记等多项制度,全区法律服务单位办案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截至目前,共办理公证550件,基层法律服务案件79件,司法鉴定案件13件。
为企业职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红古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调处的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和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建设“平安和谐红古”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按照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要求,用以会代训的方式,每季度对镇、街道司法所长进行集中培训,每半年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及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和集中培训,在学习、交流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同时,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四联单”制度,做到调解案卷规范、基础台账统一,管理有序,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在诉讼之前。今年7月份,红古区花庄镇发生一起因蔬菜收购商和蔬菜种植户不履行合同的群体性矛盾纠纷,此纠纷涉及人数众多、影响大、面积广,经红古区司法局花庄司法所与镇政府、辖区派出所、人民法庭多次协调沟通,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与蔬菜收购商、蔬菜种植户代表几个轮次的调解后,双方对调解结果达成一致,在有效保护农民利益的同时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最小范围。截至目前,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33件,成功2580件,成功率98%。
街道干部职工举办法制讲座并成立禁毒志愿者队伍启动仪式
——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根据社区矫正工作部署,不断完善社区矫正领导组织和工作制度,形成了区、乡、村三级矫正组织网络,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起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志愿者积极协助的工作队伍,对全区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落实了监管责任人,实行GPS手机定位监管,较好地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在思想、生活上遇到的问题,真正做到了无缝衔接和管控,全区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现象发生。2016年,红古区司法局与区林业局在窑街塌陷区生态治理工程联合成立了红古区首家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教育基地,窑街片区三个街道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在基地开展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使社区矫正对象在劳动过程中倍感自由的可贵,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劳动成就感,实现自我改造,努力回报社会。同时,为建成标准、规范的红古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今年指派工作人员到平凉、陇南等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地区学习、取经后,投资10余万元,建成了集视频监控室、工作室、报到室、档案室“四室”为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控得稳。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展顺利。红古区司法局及时按要求衔接刑满释放人员,并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数据库,为农村刑释人员协调落实责任田,为符合低保条件的协调办理了低保手续,协助有就业需求的刑释人员多方协调寻求合适的工作。我区衔接的刑释人员建档率100%,帮教率100%,农村安置率达100%,城镇安置率90%,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同时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和《出狱所人员接送及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落实了配套经费,加大与监狱之间的双向互通、信息共享,对出狱所人员做到了必接必送。
红古区司法局律师为社区居民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红古区司法局花庄司法所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发挥的依托。红古区司法局认真落实抓基层、打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红古区司法局所辖7个司法所都已垂直管理,理顺了管理体制,办公室阵地及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办公桌椅等工作设施配备齐全,为7个司法所先后配备了传真机、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并制作安装了不锈钢宣传栏,进一步提高了办公条件水平,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基层法律工作者在事多人少的情况下,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业务,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00余件,配合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30余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4次,真正体现了密切党群关系的“连心桥”,为民排忧解难的“开心锁”,维护群众利益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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