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全会彰显了从严治党的五大亮点
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文件,更加充分地显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层从严治党的信心与决心。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亮点:
第一,新形势下要加强和规范党内的政治生活。会议指出,加强党内生活必须要以党章为基础,这就意味着必须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维护党的权威,保证党的团结,才有可能营造一个既富有纪律,又兼顾自由的民主集中制下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全会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全会高度评价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就,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要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作为一种高度自律的监督方式,党纪严于国法已经越来越成为新时代下党内监督的主旋律。两部党内法规集中了全党的智慧,体现了继承性、时代性和创新性,这是新形势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制度安排,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监督是权力运行的根本保证,没有不受制约的党员,更没有不受制约的权力。加强党内监督,就是要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党内监督没有例外、没有禁区。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贯彻党内监督的信心与决心。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提出了方法与标准;有助于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同时会议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主体与客体,监督的权能与责任。
第三,强调了政治纪律与惩治腐败。自十八大以来,党通过一系列反腐的重磅措施,查处惩治了一些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既有“老虎”,也有“苍蝇”。遇到腐败问题绝不手软,反腐力度前所未有,起到了党的激浊扬清、自我管理、高度自律、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树立良好政治形象的客观效果,巩固了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本次全会更是再一次强调了纪律问题与惩治腐败的决心。全会指出,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无论是谁都没有搞特殊化的权利,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管理好身边的亲属和工作人员。全会强调,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第四,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全会明确指出,在当前面临国内经济发展下行压力之下,要坚决杜绝经济发展数据造假、信息失真的情况。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全会对于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
第五,明确了要进一步确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带领中国走向富强,一个重要原因是具有强大的领导核心。确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这一重要内容,提高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地位与权威,更加有利于中国共产党的团结和统一。同时,也反映了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关系着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对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作者分别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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