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康县被认定为2016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
原标题:康县被认定为2016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
中国甘肃网11月22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 (通讯员 焦杨红) 近日,《农业部关于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认定名单》公示期结束,康县通过材料筛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被认定为2016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是甘肃省入选公示名单的两个县之一,也是陇南市唯一入选的县区。
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创建活动由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通过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县,引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康县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把休闲农业、旅游农业、观光农业作为拓展现代农业功能,促进农民增收的新途径,以阳坝4A级旅游景区、300里旅游风情线、中国最美乡村———王坝大水沟村,中国旅游模范村———长坝镇花桥村、城关镇凤凰谷村及长坝蚕桑观光园等为重点,加快整合打造力度,以示范区引领乡村旅游发展,成功打造了一批集文化山水型农家乐、民宿聚集地和特色农业产业示范窗口为一体的现代特色农业精品示范区和旅游景区。
康县通过发挥美丽乡村建设集聚效应,培育生态旅游大市场,发展乡村旅游大产业,构建全域旅游大格局,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使生态旅游加速驶入了“快车道”,“绿水青山”真正在康县大地成为了“真金白银”。康县先后获得了“中国最美绿色生态旅游名县”“中国最佳生态宜居旅游目的地”等荣誉称号。目前,全县已发展休闲农业聚集村12个,休闲农庄与园区1个,农家乐307个,全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从业人数5900余人,农民从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人均收入1100元,近3年平均增速达到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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