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民乐县出台政策支持农民“进城入园”
中国甘肃网11月21日讯 (通讯员 王鹏) 近日,民乐县出台《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试行) 》,通过发放购房补贴、实施优惠信贷、落实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农民到县城或县生态工业园区购房定居、发展生产。
近年来,民乐县降低农民购房成本,全面清理房地产开发和交易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行为监管,引导开发企业合理降低销售价格,鼓励农民采取团购等方式购买商品住房,切实减轻农民购房负担。对进城入园农民予以购房补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农民在生态工业园区购房符合条件的每户一次性补助2万元,在县城购房符合条件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5万元。实施优惠信贷政策,开展农业银行“农民安家贷”业务,农民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降至20%,并对首付款比例达到一定比例的农户给予贷款基准利率下浮的优惠,最高可下浮15%,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对提前偿还贷款的免收违约金。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农民在县城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面积在90 m2以下和以上的,分别给予1%和1.5%的契税优惠;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和以上的,分别给予1%和2%的契税优惠;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等人群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支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和异地贷款政策,鼓励外地来我县购房者异地使用公积金,积极支持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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