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润霞
互补共生构建城乡文化一体化
目前,在城乡文化体系中,城市与乡村两个层面各自存在优势与短板。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大量农民离土离乡、进城务工,“农人之子恒为农”的传统观念被打破,“空心村”现象突出,农村文化逐渐衰微。同时现代化以工业化为产业基础,“城市主体”与“市民主体”的支配地位,也客观上造成了乡村文化的“边缘化”。而另一方面,城市里的人们在享受着现代生产方式带来的物质财富的同时,也陷入了钢筋水泥和现代科技的重重包围之中,城市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给城市居民带来诸多烦恼和不便,抑郁、焦虑、空虚等“城市病”普遍。以高度文明和现代化为特征的城市文化体系,与以乡土性为特征的乡村文化相比,乡村文化资源似乎成了传统、原生态、人与环境和睦共处的“精神家园”。
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的相遇,必然经历一个混杂冲突、此消彼长、相互渗透、相互学习、相互转化的过程,经过重构,形成乡土性的城市文化和融合了现代文化的新乡土文化。面对城乡文化缺陷与危机,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战略,包括新型城市化战略和新农村建设战略。围绕城乡文化统筹协调发展思路,笔者以为,构建城乡文化一体化应做到双向互动、互补共生。
一是在城市文化建设中,渗透乡村文化元素。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梁漱溟先生也曾强调,中国文化的根在乡村。乡村文化不仅是现代化乡村建设的灵魂,也是城市文化应该开始寻找的“失去的根”。不管是现代社会中的市民,还是离土离乡的农民,在宁谧古朴的乡村文化生态中,都能够获得心灵的抚慰。因此,城市文化建设中渗透乡村文化元素,非常必要。
在城市文化空间中,应有规划地设置一种融合都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的符号体系。城市建设者在规划方面,应该关注城市的农业功能,把观光、旅游、体验农业等环绕、镶嵌在新型城市的边缘或内部,既全面发挥城市的生产性、生活性、生态性功能,为构建城乡文化一体化奠定物质基础,又直接在形象层面上展示城乡共生、和谐发展的图景。
英国作家阿兰·德波顿在其《幸福的建筑》一书中写道:“大多数中国当代的建筑却并不倾向于展现当地的地域特性……你在中国的建筑中却极少能发现中国的特征。”他的话可谓一语中的,提醒我们不但在建筑中,更应该在文化建构中关注自我的文化形象。其实,在城市空间中有意散播乡村文化的符号与形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开发都市民间传统艺术等也是行之有效的途径。城乡文化一体化需要形象层面所提供的视觉经验,更需要观念层面的文化认同与文化自觉,通过文化记忆保持文化的延续性。费孝通在其《乡土中国》中提出:“文化得靠记忆……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时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因此,在构建城乡文化一体化中,首先应该以包容的文化观念来对待外来务工人员,充分尊重外来务工人员固有的地域文化与本土文化记忆,为复杂多元的地方性文化与现代都市文化之间良性的互补共生建设通道,为构建城乡文化一体化提供更为丰富的文化资源,奠定更为广泛的群众基础。既要确立“和而不同”的现代文化观,保留城市文化的合理内涵,又尽可能地吸纳乡土文化元素。
二是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应主动吸收现代文明的先进文化成分。构建城乡文化一体化的核心,是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关键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当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最突出的问题是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城镇化超前,农村土地、资金、高素质劳动力等优质资源过多流向了城市。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偏低,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农业劳动力素质明显下降。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低,城乡公共服务还是两套体系、两种标准,农民在人力资源培育和自身素质培养上要少于城市居民。因此,要构建城乡共生和谐发展的新型关系,首先,需要城市更多地反哺农村。要加大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实现和保障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要努力使农民更好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分享现代化成果,提升农民素质,防止农业萎缩、农村凋敝、农民掉队,防止城乡文明失衡加剧。其次,要努力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把“送”文化与“种”文化结合起来。以城带乡,建立城乡文化帮扶责任制。发挥公益性文化单位的主体作用,鼓励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面向农村提供服务。鼓励和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深入农村开展群众性文化培训、辅导、讲座和展演、展示等文化服务。组建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各种文化场所,通过资源配置,增强农村文化自身的造血功能。再次,要注重乡村文化资源的深度挖掘。加强地方民俗文化、节庆文化、民间艺术、历史文化遗产和农村自然风光的开发与利用,促进城乡文化互动与交融。
互补共生,构建城乡文化一体化,使得城市与乡村都成为宜居之所,方能实现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之文化自觉目的。
(作者系省作协会员、静宁县文化馆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