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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送审稿)》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2016-02-25 08:44:13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狄东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送审稿)》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应纳入整体教育工作

  中国甘肃网2月25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2月24日,省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的修改意见及建议。3月10日前,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反馈意见、建议。邮寄信函至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法规处,邮政编码:730030。发送电子邮件至xz4609567@sina.com。

  《条例(送审稿)》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整体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评估和干预。学校应当配备或者聘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或者心理咨询(辅导)室,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课程,定期安排心理健康教育课,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为精神障碍学生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开展符合幼儿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具有专业资质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条例(送审稿)》提出,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并为其保守秘密。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狄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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