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月14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 定西市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安定区石峡湾卫生院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2年12月至2015年2月,石峡湾卫生院通过虚开发票、虚造食堂临时工工资等方式,虚列支出23086元用于卫生院日常公务接待。2015年11月4日,安定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给予院长张宝党内警告处分。
2.陇西县渭河初中违规组织教师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8月,渭河初中以当年初三毕业生中考成绩优秀为由,组织初三年级11名教师到北京旅游,每人补助1000元,共计11000元,其中4000元是中考奖金,其余7000元是学校公用经费。2015年11月23日,陇西县纪委给予校长史继宗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收缴财政。
3.岷县西江初中违规组织旅游和发放福利问题。西江初中分别于2010年、2013年暑假期间两次组织学校部分教职工及家属到北京和九寨沟景区公款旅游。2014年底,学校给中层领导11人每人发放白酒一箱(4瓶),共计3300元。2015年11月9日,岷县教育体育局给予原校长吴术勤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校长职务。
4.陇西县尉家店小学违规报销电话费和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至6月,陇西县文峰镇尉家店小学校长安月林和副校长张月喜分别报销个人电话费478.96元和180元。2015年6月1日,学校组织约40余名教师会餐,并用公款报销会餐费用2500元。2015年11月23日,陇西县纪委给予安月林党内警告处分,对张月喜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退还全部违规费用。
5.通渭县碧玉乡石滩小学违规公款吃喝和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12月20日,通渭县碧玉乡石滩小学通过虚开发票方式从该校操场整修费用中套取现金1000元,用于支付聚餐费用。2015年6月和9月,学校用公款给每名教师发放2箱苹果和3包月饼,共计1632元。组织调查期间,上述费用已全部清退。2015年11月27日,通渭县监察局给予校长冉继辉行政记过处分。
6.漳县新寺水管所所长李卫违规领取补贴和报销个人电话费问题。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新寺水管所所长李卫违规领取个人补贴5800元,报销个人电话费1200元,共计7000元。2015年10月22日,漳县监察局给予李卫行政记过处分,违规资金收缴财政。
7.安定区住建局干部董磊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4月至11月,董磊在负责亨泰花苑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中,先后两次私自收受亨泰公司以餐费和加班补助名义赠送的现金10600元,经与征收办其他人员商议后,将上述资金发放给包括自己在内的10名工作人员。2015年11月5日,安定区纪委给予董磊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礼金收缴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