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要闻 正文
投稿

甘肃省三部门联合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016-01-12 10:19:36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华男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我省三部门联合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月24日零时起——春运客运车辆无备案不得上路

  中国甘肃网1月12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何怡璇) 昨日,记者在省运管局获悉,2016年春运将于1月24日开始,3月3日结束,为期40天。为提前做好201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和省运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提前做好2016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我省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悉,《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要从加强协作配合和责任落实、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车辆和驾驶人备案制度、切实做好安全宣传和便民服务、加强路面管控和应急保障、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告等六个方面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努力实现2016年春运“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目标。

  同时,今年春运期间,我省将继续实行车辆和驾驶人备案制度,所有参加春运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必须在申请备案前完成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企业、驾驶人注册。运输企业要严格审核参加春运的车辆和驾驶人,对符合条件的,填写《甘肃省道路旅客春运车辆管理备案表》和《甘肃省道路旅客春运驾驶人管理备案表》,分别向县级运管和交管部门备案,由交管部门统一免费核发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和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两部门监制的备案证。1月24日零时起,无《春运车辆备案证》不得上路行驶,无《春运驾驶人备案证》不得驾驶春运车辆。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日报 责任编辑:刘华男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