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时刻牢记群众安危——景泰县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侧记记者武志强
中国甘肃网1月7日讯 据白银日报报道 (记者 武志强) 在景泰县广袤的桑田沃野间,那些散布在大山深处的土坯房,仍然是部分村民遮风避雨、安身立命的居所。许多“年岁已高”的土坯房更是在岁月的侵蚀中,变成危房病房,风来墙晃,雨来屋湿,抗震性能差,严重威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这些土坯房,像“伤疤”一样萦绕在景泰县县委、县政府及城建系统领导的心头,他们多次深入农村调研,研究解决办法,全县农村迅速掀起了土坯房改造的脱贫攻坚战。
2015年景泰县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政府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认真贯彻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政策,靠实责任,创新举措,强化监管,圆满完成了全年20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而且,危房改造后,要达到“扫地出门”“拎包入住”的要求。
这背后,凝聚着县委、县政府对山区群众的殷殷深情;这背后,是农民兄弟安居乐业,贫困群众与全市人民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殷切期盼。
2015年,景泰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确定为“十大惠民实事”来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序开展。县上成立了以住建,民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景泰县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景泰县2015年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差异化补助实施方案》,明确了危房改造工作的目标、各单位职责和具体措施。
为确保精准扶贫危房改造的准确性,景泰县将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和扶贫办精准扶贫系统进行了对接,同时各乡镇对精准扶贫危房改造农户建档立卡,做到了一户一档。在补助对象的认定中,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一申二评三核四批”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危房改造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使项目真正落实到住房确需改造的贫困户。
全县各乡镇按照总户数不变、资金总量不变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按照困难群众贫困程度拉开差距,设置不同的补助档次,实行差异化补助,做到对“改造最迫切、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改造户予以补助资金倾斜,有效缓解农村贫困户的建房经济负担。全县对843户无自筹能力、无建房能力的贫困户,各乡镇牵头组织施工队与建房户签订施工合同,进行统一核算、统一建设,实现一次性“扫地出门”交付使用,切实解决弱势群体建房难问题。去年全县完成172户无自筹能力贫困户改造任务,草窝滩镇、中泉镇尤为突出。
危房改造中,草窝滩镇对盐碱地危害较重的红跃村38户贫困户,统一规划、统一选址、集中建设了危房改造集中点。对于集中点的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了2万元。去年9月份,县住建局召集各乡镇、信用联社召开农村建房贷款联席会议,协调农村信用社对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给予1—5万元小额信贷支持。芦阳镇农村信用社对6户有还款能力的贫困户每户办理了5万元的建房贷款,共计办理贷款30万元。
为了确保危房改造质量,景泰县住建局牵头,发改、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组成督导组,多次深入村组督查指导各乡镇危房改造政策执行情况、改造进度及工程质量安全,改造后的农房达到了“上下圈梁构造柱”的基本抗震要求。同时,县上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严格遵照《甘肃省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危房改造竣工后,各乡镇统一上报,由县建设、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小组,对已竣工的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一次性发放到农户手中,有效杜绝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