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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积金新政4月1日起执行 每人每年最高提取2万元

2026-04-01 08:37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3月31日,记者从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在延续2025年十四项公积金惠民举措的基础上,优化调整部分提取业务,新政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

  此次新政持续推行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机制,产权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均可提取,提取时限延长至5年内每年可提1次。同时,购房缴纳的增值税、契税纳入提取范围,凭相关完税证明可一并提取。

  在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方面,提取范围同步扩大,借款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公积金均可提取,提取时限延至贷款结清后2年内,提取频次不作限制。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仅可办理冲还贷业务。

  租房提取政策进一步完善,继续支持跨区域及跨市通勤租房提取,切实满足缴存人异地工作居住需求。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流程大幅简化,缴存人凭身份证即可办理,资金可按月提取,用于支付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住房相关支出,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限额为2万元。

  城市更新领域提取政策持续优化,纳入兰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清单的住房,缴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全家合计最高提取限额为5万元;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完成后3年内,缴存人可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分摊的改造费用。

  新政新增二手房首付提取业务,在兰州市域内购买二手房并完成网签后,缴存人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资金直接划入监管账户,该业务须由本人现场办理。为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新政对异地购房提取、短期频繁交易购房提取设置6个月限制期。

  此次公积金提取政策优化,通过扩大提取范围、延长提取时限、简化办理流程、新增业务场景等多重举措,进一步释放公积金惠民红利,将有效支持群众住房消费需求,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助力。(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胡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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