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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修订两部《条例》 “保驾护航”新能源发展提速

23-04-17 17:53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何星丑

  中国甘肃网4月17日讯(本网记者 何星丑 实习生 唐敏)4月17日下午,记者从《甘肃省供用电条例》和《甘肃省电网建设与保护条例》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22年底,全省新能源并网装机达到3800万千瓦,同比增长31.2%,较“十三五”末(2355万千瓦)增长近1500万千瓦,跃居全国第2,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新能源发电量557亿千瓦时,占比达到28%,排名全国第2位;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7万千瓦。外送电量达到56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属于高比例新能源大规模外送型电网。

  本次修订的两部《条例》紧密结合我省风光资源丰富的特点,针对甘肃建设高比例新能源送端电网需要,在电网规划科学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大规划”与“小规划”、整体与局部的有效衔接,对于规范电网建设、有序推进实施提供了遵循。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密集输电通道运维保障工作要求,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电网企业将密集输电通道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公共安全管理,确保密集输电通道安全稳定运行。对风、光、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电优先并网的要求进行了规定,配套出台了分布式电源并网、储能建设相关鼓励措施,将国务院部委规章的有关规定转化固定为地方立法的相关内容,为绿色陇电外送提供了法律支持。新增充电设施建设要求,明确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鼓励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办公楼和商业综合体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和支持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场所设置符合规定和标准的智能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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