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特刊】永靖司福芳:真情助矫 从“心”出发
在永靖县司法局,经常能看到这样一副身穿制服的忙碌身影:与社区社矫对象的谈话有她,在基层司法所的案卷评查有她,政法部门的协调对接有她……她用一颗执着的心,用责任担当书写着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以勤劳、忠诚、朴实的人格魅力,诠释了新时代司法行政女性工作者初心如磐的深刻内涵。她,就是永靖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司福芳。
2013年,因工作需要,司福芳从西河镇调至县司法局,2015年,开始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爱岗敬业、担当作为的她,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学到的专业知识运用到社区矫正工作中,为开展工作提供坚实的专业知识支撑。
社区矫正工作,事无巨细。在具体工作中,司福芳严把评估关、接收关,履职尽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依法开展矫正工作。接到检察院、法院、监狱和公安机关的委托调查后,她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反馈至委托单位。她详细核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每天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定位情况,并反馈到各司法所,使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定位率日均在98%以上,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今年,她收到86份委托调查函,已办结完毕,接受77名社区矫正对象,已全部录入社区矫正管理系统。
左手法律在先,右手关怀在后。司福芳坚持“宽严相济,情法相融”的工作宗旨,把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她时常和社区矫正对象谈心谈话,既严格要求他们遵守社矫规定,同时也给予应有的权利和关爱,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对象脱、漏、及再次发生犯罪的状况,为社区矫正对象以正确的态度顺利回归社会做出了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为使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她经常深入基层司法所,现场查看卷宗,注重整理档案,开展案卷评查,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司福芳从实际出发,加大法治教育力度,增强社会公众法治观念,拓宽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面,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普及《宪法》、《刑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多部法典知识,让矫正对象知法懂法,崇法尚法。常以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道德观等为主题,对矫正对象开展个别教育,唤醒矫正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看着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无论再苦与再累,都鼓励着她努力做好社区矫正,真正做到“教”暖其心。
有一次,司福芳遇到岘塬司法所的一名假释对象未某某,发现他情绪低落,甚至对生活失去了信心。针对这一情况,在严格监督管理的同时,她及时对未某某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多学技术本领,勇敢面对未来的生活。受到暖心的鼓励,未某某激动的说:“感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热情关怀,让我对生活重新充满了希望。”
社区矫正工作者既是社会主义法治优越性的践行者,又是迷途者的领路人。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领跑者,司福芳以聪慧的头脑和辛勤的汗水,凭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真心关怀和悉心教育,实现了“零脱管”、“零重新犯罪”的目标,她多次被评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2022年,获得“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社区矫正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是平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重塑新人使命光荣、守护平安责任重大,容不得半点马虎、停脚歇息。我将一如既往、驰而不息,与它长相伴、共成长。”“80后”的司福芳,在平凡的岗位上,用拳拳之心和灿烂的青春,书写了无愧人生、不负芳华的靓丽篇章,用恪尽职守和至真至情,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点亮了一盏“识迷途而知返”的回归心灯。
通讯员 郭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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