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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信厅:全力做好清欠工作 为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保驾护航

22-09-16 20:00 来源:中国甘肃网 编辑:何星丑

  中国甘肃网9月16日讯(本网记者 何星丑 程健)9月16日下午,记者从甘肃省政府召开的《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接续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政策吹风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中小企业发展遇到很多问题和困难。省委省政府将防范和化解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省工信厅副厅长程学钦介绍,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将清欠工作作为保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稳定经济大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抓好各项清欠工作。全省清欠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总体清偿率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省工信厅将一方面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标对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清欠工作。无分歧欠款原则上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制定还款计划,并按照还款计划及时化解。对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确保如期完成国家清欠任务。

  同时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将清欠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强化考核与监督机制,对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压缩非刚性支出等限制措施,加大对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的问责和惩处力度。继续将清欠工作情况完成情况作为省政府对市州(含兰州新区)季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2022年度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

  另外,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程学钦表示,省工信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继续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清欠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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