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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甘肃:五项举措纾困帮扶中小微企业

2022-03-18 16:55 来源:中国甘肃网

  中国甘肃网3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张振宇 程健)3月18日上午,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等“1+2”政策文件新闻发布会,就“1+2”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作了通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1+2”政策文件中的1,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加大纾困资金支持、推进减税降费、灵活精准运用金融政策工具、缓解成本上涨压力等8个方面提出了25条政策措施,总体来说,可概括为“少取、多予、扩需、保障、服务”。

  在“少取”方面。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缓缴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特别是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在“多予”方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进一步扩大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扶持范围,对吸纳带动就业达到一定条件的初创企业等经营主体,可给予3-1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加强省应急周转基金使用,优先保障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力争2022年信贷投放不低于上年水平,全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小微企业新增首贷户数量高于上年;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按规定享受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批量带动中小微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融资。

  在“扩需”方面。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主管预算单位主动为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在“保障”方面。合理安排错峰用电,保障产业链关键环节中小微企业用电需求,确保中小微企业已有订单正常生产。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返还。推动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发布实时有效的岗位信息,加强中小微企业人才需求对接服务。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在“服务”方面。加强与重点中小微企业的联系,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发挥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服务平台作用,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中小企业健全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督查评估,确保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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