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协发布2021年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原标题:省消协发布2021年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近日,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1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汽车销售、教育培训、中介服务、房屋装修等多个领域,以此帮助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维权意识,教育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购车遭遇强制消费
2021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21年4月在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东风日产鑫通店,以20余万元价格购得一辆奇骏家用轿车。提车当日,4S店除去收取合理费用外,又额外收取无忧保险费、8年保养费、GPS定位费、车辆出库费、揭膜费、挂牌费和挂牌服务费等共计1万余元,且这些费用不予开具发票。
经过多次沟通调解,经营者承诺赠送8年免费保养、拉杆箱一个,并额外补偿消费者1000元。
买到不合格化肥庄稼减产
2021年7月9日,定西市临洮县药材种植户罗先生反映,自己在定西市安定区内官镇兴盛农资经营部购买的由青海格尔木农乐钾肥有限公司生产的农乐硫酸钾镁GB/T20937-2018(一等品)化肥,施肥之后,种植的药材和当归一直没有生长,出苗率只有百分之二十。经检测,该化肥为不合格产品。
经调解,经营者给予消费者罗先生购买化肥款的三倍赔偿计2400元,同时经营者承担化肥检测费1500元及交通费等费用,总计5000元。
培训机构不按约定退款
2021年6月9日,定西市安定区消费者杜女士来信反映:她与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签订了一份报考事业单位培训合同,缴纳培训费23300元,约定若考不上,该公司一个月内退还消费者所缴的全部费用,消费者杜女士于2021年5月3日在该公司接受了事业单位上岗培训,后参加考试但未被录取,要求经营者退款,但迟迟不退款。
经调解,北京导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分两次退还消费者杜女士23300元培训费用。
网购到被召回药品
2021年3月11日,消费者王先生电话投诉称:他于2月18日在拼多多电商平台的嘉峪关康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购买了一盒复方金银花颗粒,后来在新闻上看到广西凌云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金银花颗粒早在2021年2月5日已经被要求全面召回,王先生购买的药正是这个厂家生产的,该公司在厂家召回通知下发后仍然销售。王先生要求依据《药品管理法》退货退款并赔偿1000元。
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全额退款并予以赔偿1000元。
会员积分兑换商品遭拒
2021年1月4日,金川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自己是天彩乐可多超市的会员,因购物积分超过600分,按照该处积分兑换承诺(店内彩页有显示)可以兑换电火锅,但去店内兑换时该店只让其兑换玻璃碗,消费者要求兑换成彩页上承诺的电火锅,经营者不同意。
经协调,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兑换电火锅。
未成年人擅自消费难退款
2021年9月13日,张某向永昌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家中12岁孩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携带自己的手机,到永昌县朱王堡镇轻松书店,以微信扫码的方式充值660元开通网游,书店还向孩子收取了60元手续费,其后,张某联系经营者退款未果。
经协调,经营者退还张某充值花费的600以及收取的手续费60元。
通过中介租房遇到二房东
2021年2月22日,庆阳市西峰区消费者申女士投诉称,自己于2020年10月25日通过庆阳市西峰区京和不动产公司(贡园小区店)租房,分别交付中介服务费750元,房屋租赁费22500元,租期一年。但在2021年的2月8日,一位自称房东的人找上门让她尽快搬出。申女士交涉后得知,与她签订租房合同的房东是二手房东。申女士要求该中介公司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但多次交涉未果。
经调解,京和不动产中介公司退还消费者750元信息服务费。剩余房租经调查二手房东因经济纠纷已被他人起诉,因此支持消费者走司法途径解决。
使用赠品遭遇诸多限制
2021年5月30日,平凉市庄浪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刘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20年7月22日在庄浪县全动力游泳健身俱乐部办理了一张健身卡。经营者和消费者以协议方式约定,只要消费者将俱乐部宣传广告群发150人以上,即可获赠价值1000元加油站油卡一张。其后,当刘先生获得加油卡前往使用时,却被告知有诸多限制条件。由于在签订协议时,经营者并未告知加油卡的使用规则。因此,刘先生要求经营者退还自己办健身卡的999元,但遭到拒绝。
经协调,经营者同意在扣除部分健身费后,退还消费者共计660元。
房屋装修质量不达标
2021年7月12日平凉市灵台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何女士投诉称:自己于2021年4月25日,与灵台剑波装饰装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并且在施工合同中就装修款式、使用材料、装修工期、付款方式及金额、承包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了明确约定。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消费者发现铺设的地砖存在凹凸不平、缺角等问题,遂联系装修公司要求更换修整,但多次协商无果。
经过协商,经营者赔偿一万元。
购二手车无法过户
2021年8月9日,平凉市崆峒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李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21年8月2日在平凉市崆峒区崆峒中路陇东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凯迪名车店购买二手车一辆。其后,因为经营者无法提供过户手续,消费者要求退还购车款。但是,在与经营者的协商中,经营者告知需扣除30%违约金后方可退还。
经过调解,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全部购车款。
体验游乐项目受伤
2021年5月8日,张掖市民乐县消费者协会接到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侯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19年8月4日在民乐县方舟温泉水世界玩智勇冲关项目时因为没有安全提示,导致自己在游戏中骨折。受伤后,消费者在和经营者协商中,经营者称门票含有保险可以进行赔偿,侯先生做手术后花费5万多元,找经营者要求赔偿时,经营者在向侯先生转账2万元后再无下落。
经调解,经营者承诺将剩余的医药费赔偿到位。
免费赠送变私自扣款
2021年7月24日,消费者邱先生将李佳玲AI智能体验店诉至张掖市民乐县消费者协会,消费者称,店内工作人员先是以免费赠送餐巾纸、洗衣液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进店,然后向消费者宣称可以免费赠送先科公司的学习机,但是消费者要得到学习机需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号,可是,当邱先生在领取了学习机后却发现银行卡被无端扣除2199元。
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经营者在扣除100元后,退还2099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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