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青林副主任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甘肃省委领导下,围绕新时代人大工作目标要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职权,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