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任振鹤省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甘肃省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改革开放,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盘活存量、引入增量、提高质量、增强能量、做大总量,促进经济稳中向好、稳步提质,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