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进一步提升“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切实减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
原标题:金昌市进一步提升“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水平切实减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
金昌新闻网—金昌日报讯(记者刘欢欢)2021年12月30日,记者从金昌市医保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金昌市聚焦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需求,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两病”门诊用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高血压、糖尿病及同时患“两病”的保障对象门诊用药年最高报销限额分别提高至320元、640元、960元,为全市4000余名“两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该政策已于2021年5月1日实施。
哪些人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副局长文惠华介绍,“两病”门诊用药政策保障对象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需要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不含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特殊疾病认定人员)。
据介绍,“两病”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7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320元,糖尿病由每人每年400元调整为64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年度支付限额由500元调整为960元。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两病”门诊诊疗服务,按5元/人次的标准支付“两病”门诊诊疗费。
对不符合门诊慢特病条件,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经乡镇卫生院按诊疗规范确诊的,及时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的“两病”患者,由患者将相关资料递交村卫生室,村医及时录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纳入“甘肃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统”的“两病”参保人员,即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不再单独进行申报审核。对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患者,治疗方案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处方药的,诊治医生评估后可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量处方;对异地长期居住、60岁以上或行动不便的,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16周。
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刘春玉介绍说,目前,纳入“两病”门诊专项用药共29个品种,其中高血压17个品种,糖尿病12个品种,包含缬沙坦、硝苯地平片、二甲双胍片等“两病”常用药。
此外,金昌市积极做好政策衔接,确保“两病”患者及时享受应有待遇且待遇水平不降低。政策规定,享受“两病”门诊专项保障待遇的人员,因进一步检查、诊疗发现病情有变化的,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重新核定“两病”医保门诊待遇,符合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待遇的,可变更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保待遇,年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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