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全面完成“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
中国甘肃网12月30日讯(本网记者 程健)12月29日下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1年第13次新闻发布会,就全省“十三五”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和“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作了通报。据悉,“十三五”以来,甘肃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稳步推进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抓好关键流域、关键节点整治,聚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牛耘介绍,2016年至2020年,甘肃省在全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连续取得良好、优秀等次,位列全国前列。截至到2020年,全省38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国家要求达到92.1%),高于国家平均水质优良比例约17个百分点(全国平均水质优良比例为83%),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国家要求控制在2.6%);18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18个地级城市重点监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到优良;35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极差控制比例为8.57%(国家要求控制在31.4%)。
“十四五”期间,甘肃省将“以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水生态系统稳定性”为核心,持续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提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同时,以“建一带、保两库、治五区、守多点”为方向,建立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为框架的沿黄生态带,保障刘家峡水库和九甸峡水库水生态系统稳定,开展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祁连山生态安全屏障区、陇中陇东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区、中部沿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区和陇南长江生态保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要素系统治理,守护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和重要水生态空间,力争到2025年,水生态环境持续巩固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主要河流生态流量得以保障,祁连山和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功能有效提升,水环境风险管控水平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水生态保护为核心的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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