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1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22年5月在兰州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回顾总结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审议确定今后五年全省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总体部署和重大举措,组织动员全省上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顽强拼搏、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甘肃篇章。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的报告;
2.审查中共甘肃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甘肃省第十四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甘肃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620名。
代表以党组织关系隶属省委的市(州)、省委直属机关工委、有关单位,以及省军区为选举单位,按照省委提出的选举办法选举产生。
五、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