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楫笃行结硕果 勠力同心谋新篇 ——甘肃妇女儿童事业十年发展成就回眸
原标题:奋楫笃行结硕果 勠力同心谋新篇
——甘肃妇女儿童事业十年发展成就回眸
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关注妇女健康。
“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助力乡村环境治理。
“三八”女性专场招聘会。
巾帼扶贫车间。
爱心毛衣情暖贫困儿童。
2011年9月14日,我省颁布了《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确定了2011年—2020年我省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儿童与社会保障、妇女儿童与环境、妇女儿童与法律7个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春华秋实,硕果盈枝。10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妇女全面持续发展,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制定实施一系列法规政策,从源头上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加大资金投入,夯实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根基;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理念深入人心;改善民生福祉,优化了妇女发展环境和儿童成长环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实效,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妇儿工委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推动妇女儿童发展工作格局。妇女儿童事业在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和发展,广大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两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两规划的实施,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妇女儿童健康水平逐步提高,更好地享有医疗保障、文化教育、生活娱乐等全方位的服务;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提升,各类各级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程度不断提高,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享有更加广泛的权利,尊重妇女的社会风尚日益浓厚;儿童成长环境全面优化,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妇女发展规划60项重点监测指标中57项达到2020年终期目标,达标率95%;儿童发展规划34项重点监测指标中,除1项缺乏基础数据无法进行对比外,其他33项全部达到2020年终期目标,达标率97.1%。
妇女儿童发展成就
(一)妇女儿童与健康
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逐年增加。2019年妇女人均预期寿命为76.25岁,比2010年提高2.19岁。
2.孕产妇保健水平稳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33.23/10万降至2020年的15.07/10万。其中农村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37.5/10万降至2020年的16.18/10万。
(数据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3.儿童死亡率不断下降。2020年全省婴儿死亡率为3.37‰,比2010年下降6.63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57‰,比2010年下降6.78个千分点。
(数据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4.母乳喂养率和儿童营养状况得到有效改善。2020年全省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81.76%;全省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2.88%,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为3.65%,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为0.33%,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为0.91%,均比2010年有所降低。
5.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加大。2020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83.81%,比2011年提高44.04个百分点;宫颈癌患病率为37.07/10万,乳腺癌患病率为27.75/10万,比2014年分别降低27.52/10万和14.67/10万(2014年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数据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6.儿童计划免疫保持较高水平。2020年我省卡介苗、百白破疫苗、脊灰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6%以上。
(数据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
(二)妇女儿童与教育
1.学前教育发展较快,女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稳步提高。2020年全省共有城市公办幼儿园264所,比2010年增加98所;乡(农)村公办幼儿园4029所,比2010年增加3196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3%,比2010年提高53.32个百分点。2020年在园儿童中女童所占比例为47.69%,比2010年提高2.99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省教育厅)
2.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基本消除男女差别。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6%,比2010年提高了16.55个百分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生2.15万人,比2010年增加0.81万人。2020年小学初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47.48 %,适龄女童能够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数据来源:省教育厅)
3.高中教育快速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性别差距持续缩小。2020年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5%,比2010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0.39%,比2010年提高5.2个百分点;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为19.46万人,女生所占比例为47.82%。
(数据来源:省教育厅)
4.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比例进一步提高。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44%,比2010年提高22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生所占比例为50.65%,比2010年提高4.28个百分点,更多的女性能够接受高等教育。
(数据来源:省教育厅)
(三)妇女与经济
1.妇女就业比例基本稳定。2019年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47.10%,女性非农就业人数占全部非农就业人数的38.35%;2020年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为100.6万人,比2010年增加37万人。
(数据来源:省统计局)
2.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持续提高。2020年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31%,比2013年提高了3.25个百分点,呈逐年增长趋势。众多的妇女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半边天”的作用日益彰显。
3.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得到有效维护。2020年执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为74.55%,比2010年提高了31.41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省人社厅)
(四)妇女参与决策管理
1.女性在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中比例持续提高。2020年省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6.6%,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0%,分别比2010年提高4.01和7.5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省人大)
2.各级女领导干部比例不断提高。2020年省政府、市州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全部达到100%,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达到93.02%,比2010年提高了8.14个百分点;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7.22%、44.92%和36.07%,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1.98、11.52和2.24个百分点;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8.33%、7.42%和4.41%,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3.57、4.18和0.84个百分点。
3.女性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比重不断提高。2020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职工董事的比重为32.41%,比2010年提高了10.12个百分点;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职工监事的比重为35.85%,比2010年提高了10.12个百分点;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26.67%,比2010年提高了3.6个百分点。
4.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程度大幅提升。2020年全省有女性成员村委会的比例为100%,村委会、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36.21%、75.21%,分别比2010年提高14、22.81和32.71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为14.63%,比2010年提高13.67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省民政厅)
(五)妇女儿童与社会保障
1.女性参加社会保险比例稳步提高。2020年全省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女性为95.8万人,比2010年增加62.96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为1197.6万人,比2012年增加949.53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人数为127.2万人,比2010年增加53.5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人数为698.96万人,比2010年增加554.11万人,逐步实现城乡妇女养老保险参保全覆盖、待遇全享受;有73.7万名城镇女性参加失业保险,90.84万名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分别较2010年增加14.5万人和52.38万人。
(数据来源:省医保局和省人社厅)
2.低保实现应保尽保。2020年全省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分别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204元、每人每月7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77元、每人每月369元。74.91万妇女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符合条件的妇女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3.孤儿养育工作持续完善。2020年全省儿童福利机构53个,比2010年增加35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54个,比2010年增加40个;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622人,比2010年增加618人。儿童福利机构条件的改善,惠及更多被救助儿童。
(数据来源:省民政厅)
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积极推进。2020年全省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为206个,比2010年增加136个,共有4964名残疾儿童接受了康复训练和救助。
(数据来源:省残联)
(六)妇女儿童与环境
1.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为100%和97.18% ,分别比2010年提高62.05 和34.59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5.15 平方米,比2010年增加7.03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6.28%,比2010年提高9.16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93%,比2010 年提高34.18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33.2% ,比2018年提高23.18个百分点。(2018 年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数据来源:省水利厅)
2.家庭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2020年全省共开办家长学校7297个,家长学校培训231万人次;建成儿童中心、儿童之家等共3555个。
(数据来源:省妇联)
(数据来源:省妇联)
3.儿童文化生活不断丰富。2020年全省出版儿童图书487.1万册,比2010年增加422.1万册;公共图书馆有少儿文献181.4万册,比2011年增加138.48万册;少儿广播节目、少儿电视节目、动画电视节目播出时长均比2010年增加。2019年未成年人参观博物馆901.57万人次,参观科技馆90.65万人次,分别比2010年增加676.27万人次、14.43万人次。
(数据来源:省文旅厅和省科协)
(七)妇女儿童与法律
1.严厉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2011年以来,全省破获强奸案4207起,破获组织妇女卖淫案件1535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205起,解救被拐卖儿童333人,针对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2.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2011年以来,全省共有65507名妇女和23294名儿童获得法律援助。我省建立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99个,得到救助和庇护的妇女儿童1126人次,实现了应助尽助的目标。
(数据来源:省妇联)
3.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下降。2020年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为1.8%,比2010年下降5.39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省法院)
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党政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妇女儿童工作,副省长、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带队深入市县乡调研两规划实施情况。省政府每5年召开一次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副省长、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部署妇女儿童工作。省政府妇儿工委每年召开妇儿工委全体(扩大)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妇女儿童工作任务。
2.强化责任落实。省政府妇儿工委把建立落实督导考核长效机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推动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工作的有力抓手,细化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层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在每年年初召开的全委(扩大)会上,副省长、省政府妇儿工委主任与各市州政府、各成员单位签订本年度实施两规划目标责任书,夯实各方责任,强化督查管理。每年抽调各成员单位领导、联络员及教育、妇幼卫生专家组成督导考核组,分别深入成员单位和各市州实地督导考核,对推进工作力度大的成员单位和市州在全委会上予以表扬。
3.坚持达标预警。每年根据两规划统计监测报告,及时分析研究,对预测难以达到终期目标的重点难点指标做出预警,及时向相关成员单位和14个市州政府妇儿工委分别发出《省政府妇儿工委关于两规划目标达标的预警》,要求接受预警的扛标单位和市州政府提早研究制定攻关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这项机制受到国务院妇儿工委的肯定,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推广。
4.坚持结对帮扶。开展了由36个成员单位与国家级两纲和省级两规划示范县市区结对帮扶工作,引导成员单位发挥省直部门资源优势,有针对性地帮助示范县市区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提升示范县市区两规划实施工作水平。
(二)注重源头保障,维护合法权益
1.不断完善法制体系。2014年1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意见》,把国策内容细化成具有可操作性的20项政策措施,有力推动了妇女在参政、就业、教育、卫生、婚姻等重点领域的性别平等。我省先后制定实施了《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甘肃省残疾人就业办法》《甘肃省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工作的意见》《甘肃省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意见》《甘肃省实施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方案的通知》《甘肃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关于积极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意见》《甘肃省中小学校园安全条例》《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甘肃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甘肃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20年)》《甘肃省出生缺陷防治管理办法》《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甘肃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省教育厅制定实施支持临夏州、甘南州教育跨越发展行动计划;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民政厅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上,增加了配偶及家庭成员登记栏。省司法厅与省妇联联合下发《关于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意见》;省总工会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妇女权益保护的有关条款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这一系列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两规划的实施,从源头上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2.健全社会普法教育工作机制。成立省委依法治省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建立落实提醒告示制度,分年度向社会公布省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确保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推动、有落实。2015年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92个。在市县两级建立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对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对行动不便的残疾妇女儿童提供上门和预约服务。
3.提升妇女参与社会管理水平。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列入《甘肃省2015—2018年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实施意见》《2019—2023年甘肃省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实施意见》,并会同省妇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女干部工作的通知》,明确年轻女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选拔使用的具体措施和要求。省委组织部制定县处级女干部和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的意见,实现了退休年龄上的男女平等。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妇女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生活的合法权利。2020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甘肃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方案》中对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提出明确要求:“两委”班子中原则上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女干部、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参选人专职专选,努力提高村“两委”女性成员比例。
(三)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发展根基
1.健康方面。各级财政先后投入19.5亿元,支持省内3/4的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75个县级医院建立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建设54个县级医院产、儿科薄弱学科。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亿余元,加强68家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创建国家级、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45个,拓宽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绿色通道,建成省市县三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03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104个,扎实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防控。从2014年开始,省级资金每年投入100万元实施农村孕妇产前筛查补助项目,为1万例农村孕妇进行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持续推进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自2011年实施以来,累计投入1.95亿元,为1155名患儿安装电子耳蜗1450台。全力推动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全覆盖,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到75个县,2015年—2020年累计完成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39.4万例。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发放营养包59.23万人。
2.教育方面。2014年—2018年,累计投入资金238.63亿元,惠及12094所义务教育学校,占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数的96.7%,惠及267万名学生,占义务教育学生数的96.4%,各地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国家“20条底线”。2019年—2020年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金按在校生数120%—140%的比例持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共投入资金65.75亿元,项目覆盖4183所义务教育学校。2019年—2020年多渠道筹措资金21.67亿元,加快建设“两类学校”2029所(其中乡镇寄宿制学校633所、乡村小规模学校1396所)。2017年—2020年累计投入14.87亿元,着力改善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全省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达到1011.46万平方米。2018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3年把“深度贫困县农村边远地区温暖工程”和“深度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3亿余元解决了深度贫困县48万余名师生采暖和约8000名教师住宿问题。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特殊教育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从2015年起,将全省特殊教育专项资金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将中央财政每年划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教育奖补资金,用于支持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3.社会救助方面。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实施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等政策。从2016年起,在免除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保教费的同时,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入园幼儿再减免1000元的保教费。2016年以来,累计发放学前、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资助资金100.05亿元,受益学生908.49万多人次。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省农村学校全覆盖,2016年以来累计受益学生851.5万人次。组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资助在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孤儿2717人。2009年以来,下达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187.76亿元,支持175万户700万农村群众危房改造;2019年—2020年,投入补助资金45.18亿元,实施改造老旧小区1328个25.37万户,切实改善妇女儿童的住房困难。
(四)办好民生实事,破解发展难题
1.聚焦精准脱贫,强化政策支持。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大局,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化“巾帼脱贫行动”促进贫困妇女脱贫的意见》。从就业支持等6个方面制定支持妇女脱贫的具体政策措施,并将其纳入党政扶贫开发成效考核体系。为适应城镇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未就业妇女的就业能力,积极开展下岗、失业及农村妇女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将有培训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妇女全部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2018年以来,我省把扶持创办扶贫车间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吸纳贫困妇女就近就地稳定就业增收的有效措施。截至2020年,全省建成各类“巾帼扶贫车间”472个,就业妇女3070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妇女11937人,人均月收入2000元以上。2018年—2020年,全省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人员10.3万人,女性约占三分之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支持具备照料护理服务技能的留守妇女、单亲母亲积极参与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为她们创造和提供更多创业就业机会,帮助其增加收入。
2.加大资金投入,帮助妇女创业就业。创新“资金扶持—发展产业—技能培训—创业增收”工作链。全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330.34亿元,连续5年位居全国首位,扶持72.75万妇女创业增收;2011年—2020年,累计投入资金5625万元,培训输转妇女3.79万人,人均月增收4000元以上;投入资金9500万元,开展劳务品牌技能培训11.65万人;投入资金4805万元,建立巾帼脱贫示范基地、贫困妇女种养业基地409个,带动10.45万名妇女脱贫致富;2015年—2019年,投入资金5000万元,培树“陇原巧手”及骨干20.67万人,帮助她们掌握增收技术,居家灵活就业,人均年增收2000元以上。
3.关注弱势群体,满足困难妇女需求。在国务院制定残疾人“两项补贴”之前,2012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率先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4年增加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开展残疾妇女再就业工作,安置1万多名残疾妇女就业。2011年—2016年,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共筹措资金1636万元,支持妇联组织举办农村“两癌”贫困妇女创业技能和康复能力培训班56期,帮助2845名“两癌”贫困妇女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康复能力,增强生活信心。2015年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后,省委组织部、省妇联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58个贫困县17个插花县开展妇女“两癌”普查救助工作的通知》,在贫困县开展“两癌”预防干预、免费普查、诊疗救助、康复培训“四大行动”。2018年—2020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将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62亿元,219.79万农村妇女受益。2021年又将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覆盖城镇低收入适龄妇女。2011年以来,落实全国妇联、中国妇基会“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9559万元,救助“两癌”患病妇女9559人。争取地方财政和爱心企业、人士捐款捐物,累计发放“两癌”救助金3566.51万元,爱心物资价值54.91万元,购买“两癌”保险6641.74万元,共有123.71万名妇女受益。
4.实施卫生项目,改善妇幼健康状况。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依托,加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国家级、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45个,创建国家级、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13家,评审确定爱婴医院170家,省级孕妇学校示范基地16个。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和妇产科、儿科专科联盟建设,目前已覆盖4省区(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与183家医疗保健机构组建跨区域妇产科、儿科专科联盟。全力推动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全覆盖,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到75个贫困县。2015年—2020年累计完成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筛查39.4万例,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发放营养包59.23万人。
5.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2011年以来,全省连续实施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各类幼儿园达到8089所,“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能力,将24所省属中职学校整合组建4所高职学院,先后组建26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在全国率先推行中职学生升入普通高校考试制度改革。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到90%以上。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建立特殊教育学校44所,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94%。
6.深化保障制度,提升福利水平。全面落实孤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先后4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为1360元/人月,散居孤儿为1000元/人月,全省7247名孤弃儿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从2020年起,按照此标准,将986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对全省6.65万农村留守儿童、68.47万困境儿童全部录入信息系统,随时更新、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33.9万人纳入低保,纳入特困供养0.15万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3.7万人。全省配备乡镇(街道)儿童辅导员1499人,占全省1362个乡镇(街道)的110.06%;村(居)儿童主任18003人,占全省17449个村(居)点103.17%,确保基层儿童工作专人负责。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政府、各部门大力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宣传,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国际家庭日、“六一”儿童节、“12·4”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等重大节点,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召开家庭教育报告会以及各种形式的宣传和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的引导和管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开设专栏和专版,播出专题片,发布公益广告,举办新闻发布会、研讨会、文艺演出,在城镇、乡村开展义务咨询、知识竞赛,张贴宣传标语,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等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到千家万户。在全省开展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专项行动,将校园整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纳入治安系统工作考核,并对中小学校及周边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整治,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严厉打击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未成年人的文化环境。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内容,推动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领域,强化了各级领导和决策层男女平等的意识,为推动妇女发展规划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展望未来,甘肃省妇女联合会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更高标准为追求,以妇女儿童需求为导向,用心、用情、用力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奋力书写新征程上妇女儿童事业的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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