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新高考”权威解读
原标题: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新高考”权威解读
“新高考”是涉及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方式、考试评价方式和高考形式、招生录取等多方面的一项复杂的系统性改革,政策发布以来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了在第一时间准确答疑解惑,省教育考试院于9月16日权威发布《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解读,家长和准考生看仔细了!
关键词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什么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选择组合有哪些?
选择性考试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图所示。
序号 物理类组合
1 物理 化学 生物学
2 物理 化学 思想政治
3 物理 化学 地理
4 物理 生物学 思想政治
5 物理 生物学 地理
6 物理 思想政治 地理
历史类组合
7 历史 思想政治 地理
8 历史 化学 思想政治
9 历史 化学 地理
10历史 生物学 思想政治
11历史 生物学 地理
12历史 化学 生物学
考生如何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
一要了解国家需求。学生应当把国家的需求当作个人奋斗的目标,只有个人的目标与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相结合,个人才会有更加长远的发展。
二要了解自己。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能最有效地激发学习动力。高一新生应该在全面学好各科的基础上,了解自己的学科兴趣和思维特点,找到自己最擅长的学科。
三要了解高校专业和职业发展。通过中学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或讲座、高校的专业宣讲以及有关网站(比如阳光高考网站专业解读汇总)了解专业人才培养和未来职业发展需求,找到自己的职业方向。
四要了解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方向,查询普通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并结合自己的学科兴趣,稳妥确定自己的选科组合。
选择性考试科目什么时候确定?
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高中一年级学习结束后即可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更改,建议慎重考虑。
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
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科目,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完成。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从2024年起,普通高校招生分别对选择物理和历史的考生进行排队。选择物理(历史)的考生将使用同一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因此使用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不同选考科目计入考生总成绩。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地理,考生乙选考生物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地理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生物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将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队顺序与原始分排队顺序保持不变),以解决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等级赋分的规则及优点是什么?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原始分满分各为100分,以等级转换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在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分的赋分起点,等级转换分满分为100分。将每科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分、85~71分、70~56分、55~41分和40~30分五个分数区间,得出考生的等级转换分。
等级赋分的优点是:一是能够较好解决再选科目之间分数不等值、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二是等级区间比例依据我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我省省情;三是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确保成绩转换的公平公正;四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试是为检验学生是否达到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的水平考试,主要侧重于“达标”;选择性考试是在“达标”的前提下,具有选拔区分功能的考试,凸显学生学科特长。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14个科目。选择性考试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个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个科目。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方式不同。合格性考试(含学科测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形式呈现。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形式呈现。
五是成绩使用不同。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参加相应科目的选择性考试的前提;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关键词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为什么要建立并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客观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系统评价,是培育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何应用?
一是由高中学校用于学生教育。普通高中利用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全面优化课程建设,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做好自我成长规划, 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
二是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普通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如何保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真实可信?
一是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综合素质材料真实可靠。
二是客观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典型事实的真实记录,以事实材料为佐证,有据可查。
三是公开透明。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进行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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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录取
高考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从2024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高校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本、专科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考生志愿采用“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及投档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改变为“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除外。)
什么是院校专业组?
“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普通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是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有什么变化?
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设置填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关键词
高考招生录取
“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录取方式有何优势?
一是能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考生根据自己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填报相应的专业组志愿,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考生按专业组投档后,符合条件的,可在该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提升了考生的兴趣志向和最终所录专业的契合度,真正做到了“学其所好、录其所长”。
二是符合高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以及学校自身办学的需要,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高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使学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人才培养和学校自身发展。
三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促使高中学校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为什么要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
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通过合并批次,可以进一步增加考生的选择范围和空间,也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促进高等教育公平发展。
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普通高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高校专业选科指引》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如某高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则表示考生选择性考试中要求选考“物理+化学”方可报考该专业,即首选科目必须是“物理”,再选科目其中一门必须是“化学”,另一门不作要求。我省将在学生选科前汇总各在甘招生高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及时提供考生参考。
高校招生计划如何编制?
高校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物理”和“历史”两个科目类分本、专科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按“物理”也可按“历史”科目类招生,也须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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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如何实施?
我省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和“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推动职业高等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相对分开,完善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分别实施相应的考试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毕业生就读职业高等院校有哪些途径?
一是参加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以考生在普通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职业技能成绩由招生的职业高等院校组织实施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二是参加统一高考录取。未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以及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职业高等院校学习。已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途径有哪些?
一是中职生升学考试录取。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职业高等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职业高等院校免试录取。逐步建立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以代替文化素质考试。
二是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招生。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专业,探索开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招生,开展中高职五年制分段培养,人才培养方案由职业高等院校牵头制定,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在每年考试招生前另行发布。
关键词
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
为什么要实施选课走班?
实施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教学是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普通高中人才培养的必然要求,是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举措之一,是一项旨在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扩大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学习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学方式。
如何开展选课走班教学?
一是加强课程管理,做好课程规划,强化课程建设,规范课程管理。二是加强选课指导,保障学生选课权利。三是做好选课走班准备,加强行政班常规管理,强化教学班动态管理。四是规范教学组织管理,加强教学教研工作,规范教学评价管理。
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主要内容包括理想、心理、学业、生活和生涯等方面。
理想方面。主要是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学生的公民素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将个人理想与社会需求、国家发展相结合。
心理方面。主要是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自我认识;促进学生情绪情感健康发展;促进学生人际关系和谐发展,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挫折耐受力,有效减少学生的心理困扰及其不良影响。
学业方面。主要是促进学生的入学适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帮助学生确立恰当的学习目标;提升学生选课的意识和能力;指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改善学生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与学习能力;指导学生掌握应对学习压力和考试压力的技能技巧;有效识别、诊断学习存在困难的学生,并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
生活和生涯方面。主要是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健康生活的意识;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与兴趣爱好;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并掌握生存技能;培养学生生涯发展与规划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倾向、个性特点与生涯发展的关系;帮助学生了解大学专业信息与社会职业需求,合理规划升学与就业目标;促进学生掌握步入下一阶段生活、学习、工作所必需的技能;有效减少学生在生活与生涯方面的困惑。(记者 张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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