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法院办理首例司法制裁案件
原标题:金川区法院办理首例司法制裁案件
金昌新闻网—金昌日报讯 8月23日,鲁某陪同朋友到金川区人民法院办理退费手续。期间由于鲁某对退费的程序提出疑问,法院工作人员耐心向其进行了解释,鲁某仍不满意,讽刺辱骂工作人员。执勤法警随即上前对其进行劝阻制止,鲁某不仅不听劝阻,仍继续谩骂,进而又袭击劝阻的法警,执勤法警当即将其制服并带离现场。
事件发生后,金川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于8月23日,以“司惩”案号立案对鲁某依法展开调查。金川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鲁某在诉讼服务大厅以吵闹、辱骂、殴打等行为干扰司法警察正常履行职务,严重扰乱法院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111条第一款第4项、第115条第一款、第116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于8月23日依法对鲁某罚款2000元。鲁某表示认罚,具结悔过,当场缴纳了罚款,并向法院工作人员赔礼道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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