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就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作业减负不会影响教育质量 全面治理校外培训行为
原标题:兰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就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作业减负不会影响教育质量 全面治理校外培训行为
中国甘肃网9月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掌上兰州·兰州晨报首席记者武永明)兰州市教育局8月31日召开的“双减”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该局有关负责人就大家关注的热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落实作业减负工作是否会因作业量的问题影响到教育质量?课堂作为教学的主阵地,兰州市将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答:作业减负不会影响教育质量。兰州市教育局要求作业减负,减的是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等不科学、不合理、针对性不强的作业,旨在减轻学生的无效作业负担,并不影响教学质量。同时对加强教育教学质量提出了要求:
落实“三级视导”。建立市、区县、校三级教学视导制度,市教科所重点开展市级视导工作,每年抽取10所学校开展市级教学视导;各区县教研室每年对所辖学校进行一次全覆盖视导,结果纳入教育教学绩效评价;学校每学期实施一轮次覆盖所有教师的教学视导,视导结果与教师绩效工资挂钩。
实施“飞行课检”。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常态化督查,随机抽取学校进课堂,督查课堂教学基本要求,总结学校教学管理经验。督查结果一对一书面反馈,并跟踪整改,督查结果纳入对区县和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教育教学绩效考核。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统筹制定教学计划,优化教学环节,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完善集体备课制度,尤其要在教案撰写、课堂设计、作业布置等方面下功夫。
推进实验项目。深入实施“新教育”“情境教育”“自学·议论·引导教学法”“素质型音乐新体系”“全员体育”等教育实验项目,落实实验项目一把手工程,推进实验项目与日常教学深度融合。五大教育实验项目一月一主题,通过调查研究、征文评比、读书演讲、学习培训、课堂教学、论坛督导、比赛展示等措施,培养一批优秀教师,推广一批优秀教学模式,提炼一批优秀教学成果。
问: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严格审批准入。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压减,动态清零无证机构。保留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严控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
规范培训行为。动态掌握学科类培训的培训内容、培训材料、教师资质等信息,健全完善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较差、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等突出问题。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强化经营监管。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查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探索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严控广告宣传。市属、区县属主流媒体、新媒体以及公交车站和地铁等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完善长效机制。用好“黑白名单”制度,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发挥群众监督举报、媒体监督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在自律规范、权益保护、纠纷处理、行业信用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
加强风险防控。充分考虑“双减”工作启动后对培训机构运营、学生假期生活带来的影响,做好风险研判并制定防控预案,妥善处置涉校外培训的舆情、信访投诉及各类矛盾问题。对确实存在困难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关心帮助,引导其积极转型。
问:今年秋季开学,课后服务是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的焦点,兰州市是如何实施的?
答:8月24日发布的《兰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课后服务旨在解决家长接送子女上下学难和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课业负担过重、家长经济负担过重等问题,切实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凡正常放学后无人照管或有其他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为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组织学生进行体育、艺术、科普、心理、劳动、阅读、拓展训练、社团及兴趣小组等活动;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坚决杜绝以课后服务为由,变相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提供服务。课后服务每周5天均要开展,结束时间与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原则上每天下午课后服务时间统一为小学两课时、初中一课时。参与下午课后服务教师按照40—60元/课时标准发放补贴(此标准随经济发展状况可适时调整)。外聘专业人员可按照不高于150元/课时标准发放补贴。
各区县要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保障课后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待发改部门立项核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后,由学生家长按照标准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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