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有新变化
原标题: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有新变化
中国甘肃网7月23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李明娟)7月22日,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新闻发布会,通报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修订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新修订的《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在条款内容和结构布局上进行了调整充实,由4章58条修订为7章81条,即总则、征收准备、征收实施、补偿安置、奖励及其他、征收直管公房和附则。对征收准备、征收决定、征收实施、征收补偿资料备案归档四个阶段的程序作了详尽规定。
据了解,兰州市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印发实施,进一步规范了征收与补偿行为,统一了操作程序和相关标准,有利于推进征收工作依法、阳光、有序开展。和原来的房屋征收政策对比,新修订的《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具有充分体现价值对等、公平补偿;保持政策相对稳定;注重两种补偿方式的平衡;更好地发挥奖励对征收的引导激励作用;提高临时安置费、搬迁费、提前搬迁奖金的标准;体现了对困难被征收人的照顾;突出依法征收、程序正当的要求等七个方面的变化亮点。
新的实施办法首先将原有的普惠奖励调整到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奖励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交付被征收房屋的才能享受。体现了产权调换政策的延续性,平衡了货币补偿奖励与产权调换奖励。选择货币补偿的,非住宅房屋由原来的给予货币补偿金额10%的奖励,调整为10—20%的奖励。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评估单价低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单价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等部分,给予不结算差价的奖励;奖励期限内提前搬迁交付房屋的,住宅房屋每户由原来的给予1至3万元的奖金调整为1至5万元的奖金;非住宅房屋每户由原来的给予1至5万元的奖金调整为1至10万元的奖金。被征收住宅房屋下落户人员中有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临时安置费在原基础上增加10%。被征收住宅房屋下落户人员中有持有《残疾证》的,临时安置费在原基础上增加30%。被征收住宅房屋下落户人员中有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持有《残疾证》的,临时安置费在原基础上增加40%。被征收人在征收中获得的补偿、奖励费用(除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外)免征个人所得税。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6年内,若户籍没有迁移的,其子女可在原被征收房屋片区内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总的来说,奖励优惠政策既丰厚,含金量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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