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原标题:我省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中国甘肃网7月20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方案》提出,在全省范围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从2022年1月1日起,凡是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涉企经营信息,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要求企业提供。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为此,全省将制定并公布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清单管理,对纳入清单的359项(中央事项清单351项、省级事项清单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活动。对中央事项清单和省级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需调整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重点内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由省级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经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后,报省政府审改办审定并向社会公布,防止变相审批和违规限制。
《方案》明确,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中央事项清单中52项直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各级主管部门不再开展审批、不再出具相关行政许可证。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同时实行告知承诺,在全省范围内对34项(中央事项清单33项、省级事项清单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省级主管部门要制定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
在全省范围内对263项(中央事项清单256项、省级事项清单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取消或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开展经营。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
相关新闻
- 2021-07-16【长图】甘肃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 2021-07-14甘肃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张世珍出席会议并讲话
- 2019-12-2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照分离”改革在甘肃落地
- 2019-12-17天水海关办理首单“证照分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