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查收!甘肃省科技创新“39条新政”创新点解读来了
省政府新闻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国甘肃网7月13日讯(本网记者 李红军)今天上午,记者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7月1日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引导性、激励性,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投入机制、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完善科技管理和评价机制、提升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培育、强化组织保障等8个部分39条83个政策点。
提出对创新团队实施“拨投结合”机制
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择优秀创新团队,探索实施先期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给予资金支持,在项目进展到市场认可的“里程碑”阶段进行融资,将前期的项目资金按市场价格转化为投资,参照市场化方式进行管理或退出,形成“拨投结合、先拨后投、适度收益、适时退出”支持模式。
对高校院所实施“合同科研”绩效考评
探索对高校院所实施“合同科研”绩效考评,以产学研合同产生的科技产出为重点,考评高校院所向企业提供技术的绩效,并作为决定财政科研经费支持额度的依据,促进高校院所以市场为导向、面向经济主战场开展技术研发。
支持国企研发团队实行“项目经理制”
国有大型企业可遴选一流领军人才担任项目经理,赋予组建研发团队、决定技术路线、支配使用经费的充分自主权。
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团队控股”运行机制
探索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由多个市场化运行的轻资产研究型运营公司组成,集管理、研发、转化、生产为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轻资产研究型运营公司由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地方园区、人才团队共同出资组建,采取新型研发机构小投入、持小股,地方园区大投入、持中股,人才团队低投入、持大股的“团队控股”模式。轻资产研究型运营公司由地方园区提供研发场所和设备,实现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研发收益归轻资产研究型运营公司所有,增值收益按股权分配。
强化创新主体科技投入
激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激励高校院所加强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研发,对高校院所上年度的横向经费用于科研开发活动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增速在5%以上的,按增加额的20%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最高达200万元。
突出人才价值导向
提出探索实施青年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支持高校院所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以高校教授、研究所研究员和企业高级工程师为合作导师,联合培养满足新兴产业、特色主导产业需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提出“支持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主持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研究工作”和“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不低于15万元津贴,并以省级科研项目支持进站博士后开展科学研究”。
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
针对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限、创新创造主力军作用较弱的问题,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成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补助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给予补助5万元。对引入我省的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给予100万元补助。
完善尽职免责机制
在科技创新政策中提出建立尽职免责机制,鼓励高校、院所、企业等单位负责人大胆推动创新工作。明确在项目研发中确因技术路线导致难以完成预定目标和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经费资助或风险投资未达到预期发展效果的,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免责;对采取作价入股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已勤勉尽责、但发生投资损失的,明确主管部门不将其纳入资产增值保值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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